十年大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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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理学的诸种规则中,很少有规则像物理学规律那样可靠,但“十年规则”似乎是其中之一。“十年规则”最早在1989年由心理学家约翰·海斯提出,它大概指的是,一个人必须坚持学习和实践一门技艺或学科十年左右,才能精通这一领域,或者成为专家,或者做出重大突破。后来这一规则得到多方背书和许多印证。精通(specialized)并成为专人是大多数普通人都能做到的,只有一部分人能成为专家(expert),但是做出重大突破则往往是天才(genius)的特权。

研究天才的学者安德鲁·罗宾逊把“十年规则”做了更细化的解释:

在我看来,“十年规则”最好分为三种版本:弱、中、强(甚至物理学家有时也会使用这样的区分。)弱规则是指,要取得突破,至少需要在相关领域付出十年的艰苦努力和实践,而且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中等版本的限制性更强:突破需要至少十年的辛勤工作和实践,重点是突破所解决的特定问题。强版本的限制性更大:突破需要大约十年的努力和实践,不能少也不能多,重点是突破所解决的特定问题。当然,“十年规则”的强版本也有许多例外。然而,弱版规则的例外情况–即科学家或艺术家在某一领域的辛勤工作和实践少于十年后取得突破–则极为罕见。爱因斯坦和莫扎特都不符合最后一种情况,尽管我们对这样的神童有着天然的期待。

Andrew Robinson: Genius: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实际上,罗宾逊只找到了十年规则的一个例外:牛顿。当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时,距离他进入剑桥大学学习还不到五年时间。

我相信,许多读者在读到十年规则时,会跟我一样,心中都不免暗暗心惊。我想起看过的一条短视频,一个德国男人带一个英国女士在慕尼黑新市政大厅建筑面前游览,在这个英国人赞叹不已时,这个德国人说:“你知道设计这个建筑的人当时才25岁吗?”他接着说,“你25岁的时候已经实现了什么?”

从大学的培养体制来看,从本科入学到博士毕业,一般也超过了十年。以美国为例,本科四年毕业后,如果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话,那么再读六年便正好是十年。在中国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虽然标准学制是五年,但实际上许多人也会读六年或更长时间。况且大多数人不会跳过硕士期间的学习,所以十二年乃至更长符合大多数情况。从十年规则来看,所有刚拿到学位的博士都理应成为专人或专家了。

当然,读博只是针对智识领域。大多数人在本科或硕士毕业后进入工作岗位十年左右,也会成为该领域的专人或专家。而许多艺术人士往往在十几岁甚至几岁的时候就开始在相关领域投入,所以他们往往可以比其他人更早脱颖而出。

我进入大学校园已经十年时间。从这一角度来说,我已经可以根据十年规则来判断自己的进度,但是显然情况并不乐观。当然,十年规则并不是说一定要从本科入学开始,虽然从入学我就进入了这个专业,但要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才开始进入现在这个领域。这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把大限再推迟两年——而这正好又是我预计博士毕业的那一年。这意味着我还有不到两年时间。

但即便如此,我同样没有理由感到乐观。十年规则所规定的不仅是“十年”这个时间,还规定了当事人必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从一开始就持之以恒地坚持这一领域;而且必须勤奋。

我也许不满足这两个条件。近些年我又对其他领域发生了兴趣并且付出了大量时间,虽然有朝一日我也许能把这些不同的兴趣连成一片。我的硕士专业不同,虽然领域大致一样,但还是让我在许多无关事情上耗费了精力。而且我似乎生性对各个不同领域的东西有着广泛的兴趣,从而缺乏我的许多同行们始终扎根一个狭窄领域的能力,并且我也的确认为狭隘的视界不是一个好主意。(比如,我并不羡慕那些从小就被按住下围棋的围棋天才)对于第二个条件,虽然勤奋只是一个不精确的形容词,但我对此也没有信心。如果不满足这两个条件,“十年大限”要么会膨胀,变成十五年甚至二十年,要么根本就不成立。

我身边的同行们要么最近在学术界找到了工作并入职,要么正在找工作,要么即将找工作。失望以及对失望的平静是普遍的情绪。虽然我有意识地听他们聊这些话题,但也许由于时间和空间上我离求职还有一段距离,所以我依然大致保持着一种置身事外的态度。

但我也在忧虑前景问题,它并不反映在找工作这样的具体事务上面,而是很抽象的“十年大限”:我可以在第十年成为一个领域内的一名专家,甚至在这一领域造成一种突破吗?(当然,我起码的自知之明是,重大突破是不可能的)顺带一提,由于大多数人一般是在20岁以前进入了某一专业领域,所以这也能解释为什么许多天才是在30岁以前就完成重大突破的。“30岁以前”原则同样适用于普通人,虽然他们不必完成突破,但有希望可以成为专家。这显然是比所谓的“三十而立”高得多的要求。

我在弗吉尼亚大学的各种场合,一旦有人问起我的关注点是什么,我都会很自信地谈起欧洲思想史、历史哲学、黑格尔,等等。我在校园里穿着印着黑格尔头像的T恤招摇过市,部分原因是我知道这个学校里没有任何师生专精黑格尔,而这可能导致我成为那个人。有一次有人问我是否在这些领域以外还有什么兴趣,我甚至自信地提到了心理学,而这部分原因是我的确了解很多东西。但同时我也很清楚,我现在还根本算不上什么专家,这种自信只是建立在一种相对优势上。

无论如何,我的“十年大限”快到了,即便我可以用尽招数来诠释它,使得这一大限的截止日期一拖再拖。比如我可以继续延后我进入某一领域的时间;或者采取弱版本的“十年规则”,即并非恰好十年,而是“至少十年”;或者认为十年只是一个统计性的平均数字,而具体的个人情况在这上下浮动很大。可这样任意诠释的话,这样一个规则便失去了可证伪性,这还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我还不是病态地抱着这个似是而非的“十年规则”牢牢不放的那种人,这只是在年岁渐长之时偶尔询问“为什么我还没有做出什么东西来?”的一种表达方式。但由于“尤里卡时刻”总是突然到来,焦虑也并无意义。我相信,如果这一问题是鞭策自己努力工作的动力,那么它就是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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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十年大限” 》 有 4 条评论

  1. 窃以为“十年规则 ”更多只是统计学意义,现实是,一个人要在十年内成为一个领域的“专家”,是个小概率事件。大部分人只是芸芸众生而已。所以也不必有太多期待,或者压力。

    1. 是的,你说得很对!

  2. 三十而立,过十年,四十不惑了。

  3. Carlos

    同样的焦虑,就像考试一样,出成绩时你总得面对一个“结果”,我会想让我们不管结果用尽全力去做就好,让时间给出最终答案,这其实也是在取巧。还有条路,就是树立强大的信念(但不要去理性思考),非理性的乐观也能助人承受住精神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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