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否有子女婚姻的批准权?

On

Update

父母是否有子女婚姻的批准权?

如果一个人要跟自己的伴侣打算进入婚姻的殿堂,那么自己的结婚对象需要得到自己父母的批准吗?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要从理性和情感两个角度来回答。

理性与情感

从理性的角度来说,答案是很简单的。从现代观念的角度来说,父母肯定没有对子女婚姻的批准权,而只有建议权。据我所知,没有哪一个严肃的现代思想流派支持父母的批准权,而且人们普遍认为,假如父母行使这样的批准权,这将导致非常严重的不良后果。鉴于这是现代思想的理性共识,所以我们也没有必要在这一方向上浪费时间。

而至于为什么现代观念普遍否认父母有批准权,这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现代观念坚持的是个体的独立和自主,倡导的是个体的自我决定,所以婚姻作为一个人的人生大事,当然应该仅仅由自己来做决定,而不需要其他任何人来帮忙做决定。第二,现代观念一般坚持的是浪漫爱情是婚姻的基础,而由于浪漫爱情仅仅是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情,那么只要这件事发生了,那么婚姻便具有了基础。

但从情感的角度来说,事情则有些复杂。对中国人来说,尤其是对生活在那些父母依然对子女施加高强度控制的地区(如江西、浙江等)的人来说,即便他们在理性上认为自己的父母没有批准权,但是从情感上他们依然默认他们有批准权,而父母也认为自己具有批准权。

我听说过最近几个浙江年轻人结婚遭遇父母反对的例子,其主题都是一个浙江女要跟“外省”男结婚,但遭到了父母的阻止,于是她们以“冷战”相威胁,最后父母不得都妥协的例子。

一位来自温州的朋友告诉我,他认识几个私奔结婚的人,但他们也都没有几年就离婚了。为什么会离婚呢?个中原因只能猜测。我认为,这些温州女儿可能把父母的反对内化到了自己的内心,以至于当婚姻缺乏父母的祝福,她们就仿佛真正以为婚姻缺乏了一些本质上重要的东西,于是当她们自己给这段婚姻种下怀疑的种子后,事情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所以,我们正在思考的这个问题——父母是否有子女婚姻的批准权?——从理性上来说是很简单的,甚至是不值一提的;但是从情感来说,事情则特别复杂。当然,这里的情感指的仅仅是子女对父母的情感,而不是浪漫爱情。因为如果只是从浪漫爱情来考虑的话,事情也是很简单的。

我最近在思考黑格尔的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情感会让农奴制度和奴隶制度继续存在。”换句话说,只有理性才能推动历史的进步,而情感则是惰性的。黑格尔的这个理论用在我们正在思考的这个问题上是恰如其分的:至少在这个问题上,遵从理性是对的,而遵从情感则是错的,因为情感只会让中国父母对子女的“奴隶制”继续存在。诚然,“奴隶制”只是一个象征性的说法,但它用到中国父母对子女的各式各样的善意的控制上是很贴切的。

颐指气使的父母和在浙江大学读书的唯唯诺诺的女儿。一个父母施加批准权的真实例子。取自浙江大学校内论坛。

在中国,实际上许多人——尤其是女性——默认了自己的父母具有批准权。她们没有听从理性的指引,而是遵从了情感的习惯。关于中国女性受父母控制的普遍状况,我在《中国式女儿》中已经有过讨论。由于中国女性受控制乃至PUA的状况要比男性更加普遍且深入,而她们也更容易把这种控制内化,所以她们也更容易以父母的意志来取代自己的意志。这也是为什么会有女性给出了这样索要彩礼的理由:父母把我养这么大,花那么多钱,难道她们不要回报吗

中国父母行使批准权的两种方式

中国的父母行使自己的批准权大概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刚性的,即简单的不允许。有些父母不仅不允许自己女儿跟某人结婚,甚至不允许女儿跟某人谈恋爱,或要求她分手,甚至要求不再联系,等等。

另一种则是柔性的。这种方式更复杂,也更具欺骗性,也是这里着重要分析的方式。

这些父母不支持这段可能的婚姻,于是在女儿面前说一些挑三拣四的风凉话,故意延缓子女见双方父母的环节,对自己可能的女婿也冷眼相待或不够热心,等等。而这往往需要女儿们自己去跟自己父母“做工作”以推进婚姻进程。

但有些方式是更加恶劣的,并且在浙江父母这里相当常见。当这些父母听说自己女儿的男友是“外省人”后,可能会马上恶意提高彩礼的价格,比如,假如一个浙江人只需要三十万就可以“购买”她的女儿,那么一个外省人就需要拿出两百万出来才行。在经济学上,这就叫做价格歧视,这种价格歧视是建立在地域歧视的基础上的。在这些父母眼中,这对恋人之间的浪漫爱情是一文不值的,也是完全不值得考虑的。

按理来说,遇到这种价格歧视的情况,也需要自己女儿给父母“做工作”。但由于相当多的浙江女性缺乏抗争能力和主观性,所以当她们的父母提高彩礼价格的时候,她们没有警觉到这是父母在行使批准权,反而可能会去劝告男朋友如何想办法去支付那两百万,以满足自己父母的变态的控制欲。

曾经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几位西方人类学家在一个原始部落中做调查,他们给部落里的人讲了一个西方传统中王子斗恶龙救公主的故事,但是部落里的人搞不懂这个故事的意义,于是一位酋长问道:“这位王子为什么不另一位妻子呢?”而那些以刚性或软性的方式阻碍自己女儿跟外省男结婚的浙江父母,跟这些原始部落里的人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因为他们都并不尊重年轻人的浪漫选择的自主性。

为什么中国父母不批准?

不批准的原因大概可分为内在的或外在的,内在的原因就是根据关系本身的情况,而外在的原因就是根据关系的外部的情况。

在生活中常有这样的事情,一对伴侣的关系是有毒的(toxic),而身边的朋友们,只要他们能畅所欲言,那么他们就会劝他或她分手。这就是根据内在情况所做的建议。但是,置身事内的那个人或许正沉溺在这种有毒的关系中不能自拔,甚至似乎已经产生了受虐心理。这个时候,沉溺在这种关系中的那个人已经产生了幻觉,所以分手的建议是公正、恰当的。而在这种情况,假如父母也是提出这种建议的人,那么他们的建议也是正当的。但是,无论这种关系多么有毒,他们依然没有资格行使批准权。

然而,典型的中国父母行使批准权的场景却不是根据关系内在情况做出的,而是根据外在情况做出的。对于一对杭州的父母来说,他们可以仅仅根据自己女儿的伴侣的籍贯、收入、家庭条件、职业、学历等外在因素来做出判断。他是外省人?不批准。他年收入才20万?不批准。在杭州没有三套房?不批准。小企业工作?不批准。不是985毕业的?不批准。他父母没有养老金?不批准。

但是,无论是来自朋友的建议还是来自父母的所谓批准,只要其依据不是关系的内在因素而是外在因素,那么这些建议或批准就是没有正当根据的了。这并不是说外在因素不重要,而是说,自己对伴侣的外在因素已经考虑过了,而不需要其他人的提醒,而且内在因素的重要性要远远大于外在因素。

当父母仅仅是考虑外在因素的时候,他们所考虑的就不是你自己的幸福,而是他们自己的“面子”。面子或许是中国社会中最通货膨胀的东西,跟欧洲中世纪的荣誉有得一拼。

女儿的情况尤其特殊,父母对子女的控制或许来自他们内心中最难以启齿的欲望。一些母亲出于“母女竞争”的原因不批准女儿的婚姻,因为她们不愿接受女儿的幸福;而一些父亲出于占有欲的原因不批准女儿的婚姻——只要女儿不跟别的男人跑了,那么她永远就是自己的乖乖女

如何应对中国父母的不批准?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应对父母的不批准呢?由于他们在理性上不具有批准权,而只是在情感习惯上具有批准权,所以要牢记住,这种批准权只是一种不正当的权利,即便你接受了他们的不批准,这也是不正当的。

为了我们自身的幸福和自我实现,人们应该正确具有的态度可以总结为:“你可以不同意,但我会决定。

可以把要采取的行动分为两个阶段。

阶段一:争取沟通。子女们应该在父母面前强调,只有自己才是真正做决定的人,但同时也要友好沟通,陈述自己跟伴侣之间真挚的爱情,并且努力争取自己的伴侣跟自己的父母之间的会面,以让他们认识真正的人,而不仅仅是一堆外在的条件。同时,自己也要劝告父母接受。

假如父母的态度逐渐软化并最终无条件接受,那么便不必进入后面的阶段。否则:

阶段二:绕开父母。自己和伴侣办结婚姻登记,并在社交媒体广而告之。假如父母在登记后仍不接受,那么就由自己和伴侣举办没有父母出席的婚礼,并继续在社交媒体广而告之。

大多数父母会在婚姻后几个月或几年后,并且意识到子女的婚姻是幸福的以后,他们会认清现实,跟子女们恢复联系,并承认这段婚姻。

当然,采取这些行动的一切的大前提是,自己已经成为了一个真正心智成熟的人、一个具有真正自主能力的人、一个有自我实现能力的人。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婚姻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这恰好就是人生中最重大的决定。扪心自问,你真的具备做出这样的人生重大决定的心理能力吗?坦率地说,相当多的——也许是大多数的——中国年轻人都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他们的自我还没有从父母的自我之中完全挣脱出来。

结论

从理性角度来说,父母肯定不具备对子女婚姻的批准权;但是从情感上来说,许多中国父母认为自己拥有这样的权力,而且许多中国子女默认他们拥有这样的权力。然而,听从情感会让父母对子女的控制延续下去,而只有听从理性才能形成真正健康的子女-父母关系。中国父母不仅在刚性的意义上行使批准权,而且通过不冷不热和彩礼加价的方式来行使批准权。而且中国父母大多是根据子女的伴侣的外在情况来行使批准权的。假如子女们已经心智成熟,那么他们就具有了否认父母的批准权的能力,他们可以先争取沟通,而如果无果,就可以绕过父母办结婚姻手续甚至举办婚礼。

婚姻是自己人生中最大的决定,听取别人的意见是可以的,但是听从他人的批准,就是把自己的人生的自主性拱手相让了。假如自己还想要人格尊严的话,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评论

《 “父母是否有子女婚姻的批准权?” 》 有 12 条评论

  1. 考虑到我所经历的婚姻阶段依然是0-0的战绩,以下内容的观点缺乏事实可靠依据喵。

    在“为什么中国父母不批准?”这一段,你用内在,外在作为分析是叔本华书中使用的办法吗?我觉得这样的办法有点不全面,但是依旧没有找出不全的原因。

    我用这个方法给其它的网友分析问题,他也觉得我说的不全面,可是不知道是缺少什么。

    我有一种感觉
    就像是一个层层叠叠的盒子
    结婚,或者不结婚,二选一,在这种压力下两种选择都是错误的。当跳出这个盒子,脱离“战与逃”的模式,会进入第二层,让我想到了莱布尼茨的单子论(但是我没把它读完)

    如果是一只猫,看到一个人,在应激状态下,只会出现哈气和跑两种动作;脱离了应激状态的框架,就会进入行动和观察二选一的抉择,然后也许还有更复杂的面对事情的逻辑。

    反抗父母只是打破婚姻的第一个僵局,达成结婚,并不是面对婚姻,或者得到幸福婚姻的正确方式。听说在民国时期跨过艰难的封建父母的阻碍,依然存在很多有遗憾的婚姻。

    所以,如果当事人的主观中,缺乏对未来问题的面对意识,我想并不会抱有什么好的结果。

    阻碍可以不仅仅是限制,也是助力喵?之前看印度的神话的时候,他们就抱怨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得不到幸福美满的说。

    改变一个人的思想很难,可是改变他的感受也许不那么难。我有点理解,为什么彩礼会越来越高,因为人的欲求越来越难以满足,难以填饱。

    我发觉一个问题,文章中通篇提到的都是女儿和父母的关系,是否儿子和父母关于婚姻的批准权不存在?似乎生活上也很少听到这样的事,常常只有婚后才听到男人的抱怨。

    女性(在社会文化中)天然是不自由的,身为女性,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经历着精神分析中的“阉割”观念,女性不需要做到某些事情。反过来讲,也是受到庇护的,是部分早熟的,也是永远得不到成熟的。

    喵以为,私奔结婚的(女)人,对婚姻抱着顺遂的期待,在一次又一次的生活挫折中被打倒,显然只有过度的乐观,或者出于某种急切才会私奔的说,可是爱情是爱情,生活是生活,爱情中的美好幻想只考虑到生活幸福的一面,就像有个女性对我说,认为自己可以不结婚开心的玩到80岁,然后安乐死一样。显然这不现实,低估了生活的风险和不幸。

    听说,为人父母,会激发一种担心,尤其是母亲会激发对婴儿的共情和过度关切。

    也许这个问题应该具体到老丈人和丈母娘头上去?不过这样就缺乏对抽象的思考了,而是具体的行为对策的说。

    我不觉得单纯凭借着情感或者理性可以使人类进步,感性也可以纠正理性犯下的错误,比理性更加的敏锐和直观,察觉到任何一丝不协调之处。从母亲那种过度的担忧和直觉中就能体现出这个特质。

    【对黑格尔的批判正是对他理性的批判,对他把抽象的事物再一次抽象为对不存在的事物的幻想的批判,换而言之是对基督教精神的批判。
    对他把人的灵魂,人的精神作为绝对的独立物的批判。以及把此岸和彼岸混淆的批判。
    (这段是凭感觉写的,可能不准确,我查了一下书,但是我对书里的内容理解不够深刻,也许就像是ai一样胡说八道)】

    ai如果在一个错误的前提进行推导,那么它一样会得出错误的答案,反而比擅长记忆的常规模型在简单问题上有更高的错误率。
    而中等难度的问题,推理模型会比常规模型更有优势,而复杂模型二者都一起胡说八道。

    我从这个结论认为这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理性并不能代替经验的特性。

    外地人涨价真的是很奇怪的习俗喵,不过听说温州人很会做生意,当地的人脉可能也被换算成价格了吧?也可能是出一个高价让男方知难而退。我家里不止一次抱怨过我表弟跟他媳妇一起去外地,想劝他们回老家,更好照顾。(也更好插手)

    1. 我觉得我能体会到为什么你们会感受到“不全面”但是说不出理由,因为我本科的时候也有同样的想法。我的一个猜测,或者对我来说是如此,那就是,中国人养成了“中庸”或者“四平八稳”的习惯,很难以接受“偏执一端”的情况,哪怕这个“一端”是正确的。

      我同意“结婚,或者不结婚,二选一,在这种压力下两种选择都是错误的”,因为这种情况下的决策是在外部强大干扰下进行的,就像是一个人在解题或者看书,但是旁边有人在外放抖音视频,那么效率就会大打折扣。

      在批准权问题上,最典型的还是女儿-父母的关系,主要是因为女儿普遍是更严重的受害者(即便她们自己没有发觉),而且父母可以用彩礼这个工具来加剧控制。

      当然的,人大体上要遵循理性和情感的双工模式(这也是本博客始终坚持的一点),并且在某些重大问题上让理性主导,并在单纯情感问题或者小事情上可以让情感主导。比如,当你打算挑选冰淇淋口味时,不必劳神玄想。但是假如你正在减肥或控糖,就需要理性参与,因为这是一个比较重大的事情,它会让你不购买任何冰淇淋,但情感无法做到这一点。

      关于黑格尔的这段,更像是对费尔巴哈或马克思早期思想的总结,而非黑格尔本人。

      一般当地人也不存在什么人脉,只要是浙江人或杭州人就行,没关系也行。让男方知难而退,正是控制的表现。

      1. 也许是对于自我的不确定?如果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晰,就不会被人带着走,可是大部分人在义务教育中并没有学习到对自我的认识?就很担心观点导致的偏激行为。

        那一段确实是费尔巴哈对于天堂的幸福问题的批判。因为我觉得婚姻也是幸福的一种,可能联想到了喵。

        我有点不理解女儿是受害者,因为女儿也随时可以转变身份变成加害者?在如此冲突的博弈关系中,我觉得任何一方在这个问题的行为会被无比的扩大。

        讲一个知道的故事,有个人(非亲生)女儿上了大学前一直管的很严,大学之后给她每个月挺多的生活费,然后女儿认识一个男朋友结婚了,但是那个人的主要财产不打算留给这个无血缘关系的女儿。抱怨那个男的就盯着自己的家产才和女儿谈恋爱的。

        斋藤环写过一本《危险关系,母女相处之谜》。由于是访谈形式,我不得不感叹心理医生真的很不容易,去倾听这种糟粕的东西。(我读的部分访谈者是以女儿身份参与的)其中,父亲在母女矛盾中常常缺席,假装忙于工作,或者站在母亲这一边,似乎导致了女儿对家庭的彻底失望。但是我也注意到,哪怕心理医生没说,女儿在叙事中也是潜在的加害者,并且心理更加的不成熟,做出更加自私的决断等等。

        彩礼控制女儿让人觉得有点奇怪,彩礼如何控制女性呢?如何去阻止事实婚姻形式呢?还是说只是猫哭耗子般的后悔?女性是否对父母的财产有特别的期待或者渴望呢?浙江应该也有和彩礼对等的嫁妆的习俗吧?找一个浙江人是否是出于对养老的考量?

        1. 我确实不记得中国教育教了什么关于“自我”的东西,感觉都是些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孝顺父母之类的东西。

          女儿是加害者的意思是对男朋友或丈夫的加害?这是当然的,事情可多。但这种情况,其中有许多可能是因为他们在小时候是受害者,所以在长大后成为加害者。

          盯着家产结婚是相当不可取的。当然也不是要逆势而为,专门找穷人或普通中产。这是一个考量,但是只要达到了基准线,就应该去考虑其他因素。

          彩礼本身肯定是一种控制,出不起彩礼的人被拒之门外。尤其是在恶意涨价的情况下。有些屡见不鲜的情况,女方父母发现还可以对方家里有钱还可以薅更多羊毛,就临时要求涨价;杭州父母看到男孩子是外省人,恶意涨价。有些情况会涨到男方无法承受的程度,导致婚姻破产。而且每涨一分钱就会转换成男方对女方父母的厌恶。

          1. 唔,我指的是女儿对父母的加害。我举的两个案例都指的这个。

            不过没经历过也不太理解浙江彩礼的意图。不过现在年轻人普遍比他们父母那个时代穷倒是很有可能。房产价值的数十倍膨胀,加上现在生活资料也在涨价。可能还在用他们当时经济好的时候的眼光去看待彩礼吧?不过与其责怪他们彩礼给的太高,不如拉下脸问陪嫁多少?

          2. 女儿如果加害者的话,但她们生下来在子女-父母关系当这位本来就是一张白纸,其实究竟她们怎么对待父母,本质上还是父母自身造成的。

            为什么不干脆废除彩礼和陪嫁呢?如果实在要给小家庭转移支付,直接给自己的子女就行了。

          3. 说起来会不会是你的观点把婚姻太神圣化了?而浙江人把婚姻特别的庸俗化为金钱?比如可以讨价还价?浙江做生意的人多,漫天要价 就地还钱?这种文化很可能男方一声不吭把这当作另一个地方文化上的羞辱就离开了?

          4. 我想这是很有可能的。

      2. 我记得,彩礼这个东西,是一种默许,默许有人发声,为女方争取更大的利益。

  2. teagic 的头像
    teagic

    看完全文后说说我的看法,我是很赞同父母没有批准权的,但有子女需要有两个大前提:(1)经济独立(2)思想独立(也就是文中的理性加情感)。

    从文章后半部分也能看出,博主所认为的“人”也是我所说的经济+思想独立的人。但现实生活中这种人太少了。大部分人要么是经济不独立,依靠父母过活;要么是思想不独立,比如受荷尔蒙驱使贸然选择对象,婚后怨天尤人不敢承担自己婚姻选择的责任。依我看,这两种人就是应该被父母施加批准权。因为他们只是在年龄、法律上取得了结婚资格,在经济上、思想上却是父母的附庸,非独立的人、作为附庸而存在的人,有资格追求独立自主的爱情婚姻吗?我是反对的。

    在我看来,归根结底,博主所提的婚姻批准权问题是个人独立问题的延伸,同时是一个极佳的切入点。目前太多婚姻问题,本质上还是人的独立性问题。太多实际不具备独立性的双方进入婚姻,从而导致了目前太多的婚姻问题。而人的独立性这重大命题,往往都被刻意地忽略了。

    1. 我怀疑浙江人对经济独立有一种古怪的想法。他们可以扩大经济独立的定义。按照一般的定义,只要自己有一份工作并因此而能支撑起自己基本生活,这就已经是经济独立。但是在他们看来,或许毕业后能直接在杭州首付一套房外加一辆车才能叫经济独立,而这对大多数人都不现实。于是他们就希望仰赖父母,然后导致自己的不独立。许多父母觉得自己出了钱,那么自己就有某种意义上的决策权。

      我不同意不独立者应该被施加批准权。不独立者独自做出不成熟决定,跟被父母施加批准权(受监护下的决定),二者都是糟糕的。我觉得父母可以帮忙让他们加速独立的进程。否则不独立可能就会变成一辈子的事情,或者说被永恒化。

      1. teagic 的头像
        teagic

        在我看来,成年人的自我独立确实是最重要的,甚至爱情婚姻也是应该让步于此。在现实中看到太多一地鸡毛的爱情、婚姻了,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不成熟、不独立导致的。

回复 teagic 取消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了解 心的道理 的更多信息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