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浪漫才是一种意识形态——驳上野千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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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批判性思维”,就是你在读一个文本的时候,不是仅仅追随它的词句和意义,而是要预设它的观念可能是错的,并动用你的军火库里的所有东西砸向它,看看它还能不能存活下来。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在自己大学岁月里学到的东西。而如果人人真的都能学会它的话,那就不至于像《始于极限》的图书广告里所写的那样——“读了这本书,我想没有女性不会成为女权主义者。”——而是知道,不要盲从这种已成时尚的意识形态,更不要无条件听命于这位女权主义的导师。

本文对上野千鹤子的批判主要针对她对浪漫爱情的看法。她值得批判的地方遍布全书,但我只取这一个部分。

为了理解浪漫爱情,以及为了确立对既有观点的信心,学术界付出了大量的艰辛。我们已经知道,爱是一种情绪,而且是一种高级认知情绪。也有学者认为它不仅仅是一种情绪,而是动机、态度等等。或者不只是情绪,还包括评估或行动倾向。美国心理学会对“爱”的定义采取了情绪说:“一种复杂的情绪,包括对爱的对象的强烈感情和温柔,在他或她面前的愉悦感觉,对他或她的幸福的奉献,以及对他或她对自己的反应的敏感性。”总之,既然爱是情绪,那就是与生俱来的。这是我们批判上野千鹤子的基础。

上野对婚姻的定义是:“所谓婚姻,就是将自己身体的性使用权交给特定且唯一的异性,为其终生专属的契约。”这个定义当然是康德式的。顺带一提,康德很可能一生中都没有性经验,也没有过爱情。上野千鹤子在书中很诚恳地表露了自己的过去,而那些过去很显然是她的观点的心理基础。无论是对婚姻的定义在康德哲学中的地位,还是婚姻的康德式定义,在思想史上都是一大败笔。黑格尔说康德的定义“实在是拙劣出丑”。上野在这里显然对人进行了性客体化。人的丰富的心理世界,以及人性本身,在这一定义中完全空缺。相比之下,美国心理学会对婚姻的定义是较为公允的:“两人(或更少见的情况,更多人)承诺建立一种社会认可的关系的社会制度”。婚姻的本质是人的相互承认。

在康德那个年代,浪漫爱情还处于被压制的状态;但在我们这个年代,浪漫爱情的束缚被去除,潜能已经打开,人们不用再压制自己的爱的情感。从这一历史的角度,我看不出还有什么理由维持婚姻的康德式定义——除非这个人对人性怀有可怕的恶意。当我走在校园里,看到一对情侣用相互倾慕的真诚眼神看着对方,这些屡屡令人动容的场景都会让人感受到人性的闪光。这是一个人可以拥有的最美的眼神(我希望你也有这样的眼神)。而这些似乎是上野千鹤子视而不见的东西。

上野对“浪漫爱情意识形态”的定义是“爱、性和生殖在婚姻之下的三位一体”——我将在最后讨论”浪漫爱情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是否正当——然而,从理论上说,以及心理学界的共识而言,浪漫爱情本身并不内在要求婚姻这种法律形式,更不要求生殖。浪漫爱情要求的是希望与自己所爱之人结为一个排他性的亲密关系共同体。这一共同体是否要取婚姻这种形式是另外的问题,与浪漫爱情本身无关。美国心理学会对“浪漫爱情”的定义是“一种爱的类型,其中亲密和激情是突出的特点”。

上野提到,她在两所女子大学里做测试,她说出“婚姻是至死不渝的恋爱的完满”,然后看看同学们的反应——据她说,在某国立女子大学,赞同和反对者五五开,在某私立女子大学,反对者占大多数。上野想以此测试看看“浪漫爱情意识形态”有没有“延续至今”。如果这是个实验的话,那可真是太不严谨了。她并没有告诉我们她开设的什么课程,是《爱情导论》还是《女权主义导论》?听课者是社会学系的还是心理学系的?她们是不是上野老师的粉丝?显然不同的情况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更可怕的是,“婚姻是至死不渝的恋爱的完满”顶多体现的一种浪漫爱情与婚姻的关系的观念,这一观念并不直接体现人们对浪漫爱情的态度。比如有些人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是体现的是对浪漫爱情的赞美和对婚姻制度的反感。而这种观念也是错误的,最近的一项研究显示,浪漫之爱能在婚姻关系中长期存活,且对关系满意度具有重大意义。实际上,从20世纪的历史来看,浪漫爱情改变了婚姻制度,使得它变得浪漫化,人们逐渐认可婚姻要以浪漫爱情为前提和基础。上野很不严谨地忽略了,她的学生们可能由于”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才投下了反对票。另外,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个实验应该在更具控制性的条件下来做,才能得到更真实的结果。

紧接着,上野又说,恋爱可以教会我们“人无法拥有他人,也无法被他人拥有”。她认为,“恋爱非但没有使人与人相融,反而引领我们走向孤独。”这个极为古怪的天方夜谭再次走向了真理的反面,它的效果相当于在21世纪坚持“地平说”。果然,你不能指望从一个社会学家那里听到关于爱情的合理阐释。在心理学界,很难找到有实证研究赞同这样的看法。这里只需要举一个例子。目前关于爱情的一个主流心理学理论是“自我扩展理论”,这一理论融合了哲学传统和科学心理学研究,即认为爱情是自我的一种扩展,把它者融入到自我之中。心理学家阿隆在2018年的一篇文章中对这一理论做了综述,它收入了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爱情的新心理学》,并作为全书第一章。诚然,人们对爱情可以有很多看法,但科学可以教会人们分辨是谁在胡说。上野千鹤子关于爱情的任意专断连科学的门都没有摸到。

至于上野认为“婚姻没有消亡”的原因是人们“充分认识到婚姻脆弱之后的自我保护心理”。意思是,人们发现婚姻之外的“互助选项”太少,不敢不进入或离开婚姻。看起来,婚姻是更好的选择尚未出现以前的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她再一次把偏狭发挥到了淋漓尽致。提问的方法就是成问题的。更好的问法应该是——为什么婚姻是一种历久弥新的社会制度?为什么婚姻与幸福是正相关的?人们从那些特别幸福的婚姻实例中能学到什么?她显然忽略了婚姻制度在历史上的演变。芬克尔对婚姻史的研究非常清楚地指出,美国人的婚姻经历了体制性婚姻、友伴式婚姻和自我实现式婚姻三个阶段。婚姻的内涵在过去两百年已经发生了剧变。上野大概还在批判体制性婚姻,殊不知当前年轻人进入的婚姻是自我实现式婚姻。

然后,上野又写下一句匪夷所思的话:“婚姻不仅仅是浪漫爱意识形态的终点,也是家庭的开端。”真的,有谁会认为婚姻是浪漫爱情的终点?意思是结婚之后就可以不爱对方了吗?普遍来看,按照爱情三角理论,浪漫之爱中的激情成分会在婚姻后大约四年之内衰减(而不是婚礼当天),但是承诺成分和亲密成分增加了。浪漫之爱会改变,但是不一定终结。在少数情况下,激情成分也不会显著衰减,这些情况就是浪漫爱情之中的“优秀个体”——心理学家在努力研究这一群体,看看能不能找到可供普罗大众学习的东西。

本文开头已经简要说明了心理学界对爱情的定性,它是一种高级的人类独有的情绪。把一种人的与生俱来的情绪说成是意识形态,这是很危险的。上野对爱情的阴暗态度和对婚姻的消极看法,试图打压人们的一种与生俱来的情绪的正当权利。当她说一代年轻女性被浪漫爱情意识形态“洗脑”,是否想过自己正在大搞反浪漫意识形态来洗脑别人?

心理学家纳撒尼尔·布兰登的书《浪漫爱情心理学:反浪漫时代的浪漫爱情》。他对我们这个时代的反浪漫意识形态有非常清醒的认识。参见我写的书评

反浪漫意识形态在我们这个时代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女权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而发展壮大。受这种意识形态影响的人认为自己无法从浪漫爱情中获得幸福,或者浪漫爱情阻碍了自己的独立自主。这些看法既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科学的。我认识一些人,虽然在谈恋爱并从中享受巨大的幸福,但仍然不忘向外抛射女权主义的术语炮弹,同时极为吝啬向世界展示自己获得的幸福。人们羞于公开地为浪漫爱情呐喊,反而向反浪漫意识形态献媚。据说的确有一些人被侮辱为“娇妻”。

本文不同意“浪漫爱情意识形态”这种说法,浪漫爱情如果一定要有意识形态的形式的话,那它只能是浪漫主义(正如幸福的意识形态形式可以是享乐主义)。但浪漫主义这种意识形态恰恰跟婚姻和生育没有关系,甚至在有的浪漫主义者眼中,生育根本就是反浪漫的。上野所说的“三位一体”不应该叫浪漫爱情意识形态,而应该叫家庭意识形态。如果真的有“三位一体”这种意识形态的话,那么它恰恰是反浪漫的。

诚然,爱情具有无与伦比的社会性的一面,但倘若仅仅看到它社会性的一面而看不到个体性的一面,并且是从如此阴暗和任意的角度,这便是对人性的犯罪。以上所陈述的上野千鹤子的无知、扭曲而偏狭的看法,那些与直觉与科学截然相反的看法,便体现了她的反浪漫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抽象的,但爱着或相爱的人却体验着具体的情感。只有具体的东西才是真实的。而坏的意识形态才会罔顾人们的直觉以及科学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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