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与幸福的关系,或者金钱能否买到幸福,长期以来都是一个有趣的且意义重大的话题。叔本华在《人生的智慧》里提到:“那真正的财富,亦即过分的丰裕盈余,对我们的幸福帮助不大”“一个拥有1000塔勒年金的人与一个拥有10万塔勒年金的人相比较,两者之间的差别远远少于一个拥有1000塔勒年金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之间的差别。”这部作品作为《附录和补遗》的一部分,出版于1851年。叔本华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洞见:金钱和幸福的关系并不是线性的,当它超过了某一个范围,金钱对幸福的正向关系就大大下降,以至于可以忽略不计了。
叔本华固然没有为这一看法提供什么实质性的证据,但它的确也符合许多人对这一问题的想象:有些穷人看起来也很快乐,而那些富人似乎也会有自己的烦恼。
有趣的是,直到21世纪,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们才开始着手检验这一假设。丹尼尔·卡尼曼和安格斯·迪顿2010年在《心理和认知科学》发表了一篇论文《高收入能提高对生活的评价,但不能提高情绪福祉》(High income improves evaluation of life but not emotional well-being)。我在写这篇文章时,它的引用量是3798次。文章的两位作者都是诺贝尔经济学得主,其中卡尼曼于2002年获奖,而迪顿于2015年获奖。
在介绍这篇文章之前,我们要先了解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一个是幸福(happiness)或者情绪福祉(emotional well-being),它指的是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体验到的积极情绪;另一个是生活满意度(life satisfaction)或生活评价(life evaluation),它指的是一个人在考虑自己的生活时对它的评价。这两个概念合起来又叫做主观福祉(subjective well-being)。一个人也许是幸福的,但是对自己的生活的评价却不高;而有的人对生活的评价不错,但其实他或她并未体验到太多积极情绪。很显然,幸福是比生活满意度更重要的维度。
卡尼曼和迪顿发现,当家庭年收入达到了75000美元的水平后——这一水平对应的是2008年美国居民的生活成本和通胀水平——生活满意度仍然随着收入的上升而上升,但是幸福却没有随着收入的上升而进一步上升。这就意味着,收入存在一个饱和点,当人们的实际收入达到这个饱和点,幸福与收入就没有什么关系了。我把这一理论成为收入饱和点(Income Satiation)理论。卡尼曼和迪顿认为,高收入能买来生活满意度,但是买不来幸福。而且,低收入并不会直接带来消极情绪,而是由已经存在的各种问题带来的,比如离婚、疾病或孤独。
这一结论是轰动性的,因为它似乎证实了人们对金钱与幸福关系的一种流行见解,而且相当振奋人心。这意味着,即便许多人无法达到相当体面的高收入水准,他们的幸福依然不会受到自己收入的掣肘。我在此前已经介绍过了丹尼尔·海布伦的《幸福:一个极简导论》,他在此该研究基础上引用了其他数据:“假设一个家庭中有双职工,并且他们薪水相近,那么就算两人都毕业于在职业生涯中期收入最低的大学专业,他们的收入总和也应该超过75000美元的标准。平均来说,两个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大学毕业生,在职业生涯中期,薪水总和约80000美元。”进而,海布伦得出结论,既然美国大学毕业生在结婚以后基本上能达到这个收入标准,那么他们就更值得把时间和精力花费在其他有意义的事情上。
部分不熟悉美国语境的读者可能不太知道家庭年收入的意思。美国的“家庭”指的是一对婚姻伴侣和他们21岁以下的孩子。另外,对于中国大陆的读者来说,按照现在的汇率,75000美元大约相当于53.8万人民币。如果要把自己对应到2008年的美国的话,那么这就意味着你和你的婚姻伴侣的年收入总和要超过53.8万人民币,就可以克服收入对幸福的影响。折算后,共同的月收入4.48万元,单人平均月收入2.24万元。当然,这一计算方式肯定是偏颇的,因为没有考虑美国和中国的生活成本,也没有考虑到中国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尤其是房价。但这一2008年的美国标准,对于大多数中国家庭来说都难以企及。至于中国大学毕业生们在结婚以后能否像美国大学生那样,至少在职业发展中期够得上收入饱和点,我们就不清楚了。
不同地方的收入饱和点需要单独计算。目前还没有提供一个计算公式出来,而只是通过调查来发现这一饱和点。安德鲁·T·杰布、路易斯·泰、艾德·迪纳和大石重宏2018年在《自然人类行为》发表了论文《世界各地的幸福感、收入饱和和转折点》(Happiness, income satiation and turning points around the world),他们在世界许多地方发现了收入饱和点,并且标准各不相同。他们总结道,在全球范围内,生活满意度的饱和点为95000美元,幸福的饱和点为60000至75000美元。此前,卡尼曼和迪顿并未发现生活满意度的收入饱和点,但是这项2018年的研究的作者们却发现了它。这意味着,只要家庭年收入达到了95000美元,收入再往上涨,甚至也不会影响生活满意度了!这种收入饱和点理论可谓是加强版的。而且,世界其他地方的幸福的收入饱和点的确要比美国更低。
在我看来,方兴未艾的收入饱和点理论正给人们带来一种希望——由于收入达到一定程度,金钱就买不来幸福,那么金钱对许多中产阶级和所有富人的幸福甚至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便是没有区别。幸福似乎是一种比我们想象得要平等的东西。尽管无论是60000美元还是75000美元,对于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都可望而不可即。
另外,有人可能想知道如果自己独身生活的话,自己的收入饱和点应该是多少。由于既有研究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测算的(这一般意味着有两个有工作的人),那么对于单身人士便未提供指向。但很显然,对他们来说,这一数字不会是75000美元,但肯定也不是75000美元的一半,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因为单身生活的经济成本太高,而且生活空间也很小。
不过,目前来看,收入饱和点正遭遇巨大的挑战。在2010年卡尼曼和迪顿的论文发表后,有许多论文发表出来否认收入饱和点的存在。2013年,贝齐·史蒂文森和贾斯汀·沃尔弗斯在《美国经济评论》发表论文《主观幸福感和收入: 是否有任何证据表明存在饱和点?》,表示他们并未找到所谓的收入饱和点。最近,心理学家马修·A·基林斯沃斯2021年在《心理和认知科学》上发表论文《经验性的福祉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甚至超过每年75,000美元》,也未在自己的实证研究中找到收入饱和点。以上两项研究都发现,无论是幸福还是生活满意度,都会随着收入的上升而增加,并且没有止境。而且还有其他论文声称没有发现收入饱和点。
最戏剧性的事情是,2021年研究的作者基林斯沃斯,2010年研究的作者丹尼尔·卡尼曼,以及第三方调节者芭芭拉·梅勒斯2023年3月共同在《心理和认知科学》上发表论文《收入和情绪福祉: 解决的冲突》,集中分析基林斯沃斯的研究与卡尼曼和迪顿的研究的分歧以及双方在研究方法上的缺陷,该文最后的结论是,他们只是在最不幸福的那群人里找到了扁平化模式或者收入饱和点的存在,因为这些人可能正在遭受悲惨生活事件的影响,即便再多的钱也不能减轻痛苦。大体来说,金钱和幸福的线性关系是存在的。这意味着,丹尼尔·卡尼曼承认了这一对自己相当不利的结果,他已经推翻了自己在2010年论文中的观点。
这样来看,收入饱和点理论的确是岌岌可危了。也许我们还需要等待更多的研究出现,但目前的现状促使我们最好不要再天真地接受收入饱和点理论。赚钱也许始终是一个有着高度奖赏意义的事情。金钱始终能买到幸福。然而,由于收入饱和点本来就位于对大多数人来说很高的位置,似乎这一理论的失败也不会带来太大影响。但是我们也不要忽略,由于收入本来就只是幸福感的众多来源中的一个而已,我们不应当忘记生活中其他重要的事情。而且金钱肯定不是幸福最重要的因素。基林斯沃斯自己也承认,“金钱不是幸福的秘诀,但它可能会有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