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最近我读到一篇文章《男性可以为支持女权主义做到的35件实事》,作者是一位政治科学的博士生,我赞同其中的大部分建议;又有人告诉我,自己在读一本叫做《爱说教的男人》的书,我并没有读过它,而这本书的简介让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同时,最近又发生了一些保守人士在网上试图批斗“极端女权”的事件。这些事情促使我更进一步清晰地思考和阐述人文主义和女权主义的异同,而这篇文章是一个初步的尝试。
作为一名人文主义者,我感到女权主义对这个世界存在着很深的误解。人文主义同意女权主义的一些基本诉求,比如社会方面的男女平权、尊重女性,以及文化方面的“物化”,历史方面的男性对女性在前现代存在结构性压迫,等等。这些诉求与人文主义的基本理念完全一致,但人文主义不同意女权主义对这些现象的理解。当然,女权主义也是一个有内部差异的概念,我也无法一一举出这些诉求。
让我们从一个例子说起,丽贝卡•索尔尼特的《爱说教的男人》的图书简介是这样写的:
《爱说教的男人》是一本旨在打破女性被动沉默角色的散文集,创作缘起是女作家亲身经历的一次“男性的说教”(mensplain):在一次聚会上,一位男士对着作家本人滔滔不绝大谈她新近出版的关于摄影的一本书,即使他对该书的内容一知半解。
索尔尼特有力地印证了男性如何长期霸占说教者和审判者的位置,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女性的声音和观点则被认为是无足轻重,甚至不可信,这种错位和扭曲导致女性几千年来的被动噤声。从触目惊心的强奸文化,到结构性的家庭暴力,再到桑塔格和伍尔夫在“不可知性”上的分歧,作家通过犀利的论述,审视了针对女性的制度性暴力是如何通过厌女语言、对女性身体的物化和对性别暴力的美化等而持续得到强化。
这样的简介给了我这样一种印象,作者似乎直接从“在一次聚会上,一个男人对她的书高谈阔论”跳到了“男性长期霸占说教者和审判者的位置”。当然,作为“创作缘起”,这二者不一定是合乎理性的逻辑联系,而可以是想象或灵感。但问题就在于此,我们人文主义者是不会有这样的灵感的。
人文主义关注的是“此时此刻”(at the moment)的体验,也就是说,如果我遇到了一个爱说教的人,那么我只会感到这个具体的人在此时此刻正在从他或她自己的参考系中对我进行评判。如果我觉得我还可以听下去,便也会尝试理解他是怎么考虑事情的。但如果我感到自己实在听不下去,也会直白地讲出自己的感受并终止这个没有意义的谈话。当然,有意义的批评要听,但这不是我行动的指南。
在人文主义看来,评判的不可取之处在于,它压抑了个人成长的可能性。我们鼓励人们尽可能远离评判,也尽可能让自己免受评判的影响。从人文主义心理学来说,如果父母不能提供给孩子一种“无条件积极关注”的环境,孩子的个人成长就会大受影响。我见过很多对孩子滥加评判的父亲、母亲和中小学教师。尽管这些情况很常见,但我们不可能去把这种现象归结为父母对孩子或者教师对学生的“结构性压迫”。这样的标签,毫无帮助也毫无效果。而且这种标签是不是也是一种评判呢?因为我们的个体经验并不能给这样抽象的陈述提供证据,这些父亲、母亲和教师或许本来就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
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人文主义和女权主义的一个明显差异,即人文主义是从具体的情景尤其是个人的体验出发(性别只是总体情景的一个方面),而女权主义是从抽象的性别差异出发。
人文主义者无法对现代社会是否存在男性对女性的制度性压迫做出什么断言。假如一位女性在婚姻生活中并不感到有压迫存在,那所谓的“制度性压迫”在自己的家庭这个场域跟她就没有直接关系。当然她不能因此否认有其他人生活在家庭的压迫之中,如果她们感受到压迫的话。卡尔·罗杰斯说,体验就是最高的权威,别人的思想并不具有同样的权威性。显然,女权主义也是一种“别人的思想”,并且拿各种时髦的而且似是而非的术语来给自己装点门面。
在另一篇文章中,我曾提到,“一个拥有美好生活的人是一个充分发挥机能的人。如果一个充分发挥机能的女性想剪头发或辞职,她可能不会因为别人可能不同意而阻止自己。这并不是说充分发挥机能的人是叛逆的。她们可能会遵循大学、工作、婚姻和家庭的传统道路,但前提是这些选择都符合她们自己的兴趣、价值观和需求。”更进一步说,如果女权主义思想并不符合一位女性的兴趣、价值观和需求,但她却出于时髦而听信了它,那她就很难去成为一个“充分发挥机能”的人,因为她遮蔽了自己,无法认识到自身,也无法自我实现。
一些女权主义者正在用这种意识形态及各种浮夸的术语来掩盖自己的本真体验,而是信奉一种外在的抽象观念。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会导致各种随之而来的问题。女权主义观念成为“心理防御机制”的一部分。对于这些人来说,某些冲突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她们可能爱上了一个男人,但某些人误导她们要警惕性别的“结构性压迫”,抽象观念阻碍了本真行动,让她们充满不真实的警惕。绝大多数人都有对亲密关系的需要,而挑选一位尊重他人且通情达理的男性并不是件困难的事情。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面对,那在这样的家庭场域不可能存在所谓的“制度性压迫”。
《男性可以为支持女权主义做到的35件实事》的第34条指出,“要明白你的男性性别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特权,并努力放弃你所拥有的特权”。当我目前的确没有体验到自己有什么“与生俱来的性别特权”的时候,对我进行说教告知我有什么从未拥有的权力,那是无济于事的。有时候我去公共卫生间,看到女生在排队而男生可以很快完事时,我感到公共卫生间需要重新设计,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在享受什么“与生俱来的性别特权”。
我尊重女权主义者的战斗精神,这种战斗精神或许正是拜它对抽象观念的信奉所赐。也因此,我期待它能成为一种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但是,许多事情表明,女权主义在一些时候不仅没有推动社会进步,反而撕裂社会并危害自己的幸福。可惜的是,在我们这个时代,公共知识人有意或无意地对此默不作声。我们正在为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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