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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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一直饶有兴致地阅读一些关于浪漫的科学文献,希望能为它找到一些坚实的支撑点。而这也许是一个颇为古怪的想法,“科学”和“浪漫”难道不应该是互斥的吗?如果把科学看成是严谨的研究和论证,而浪漫则是一种强烈的非理性的精神倾向,这看起来的确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然而,这样的论断是一种狭隘的想法。因为我们可以严谨而合理地论证:浪漫是人性的一部分。亦即,理性地证明我们的非理性。而这是人们已经做到的事情。

当我们谈论“浪漫”(romance)的时候,它的主要意思是“浪漫之爱”(romantic love)。不以人为对象的浪漫,虽然存在,但不是这个词的主要意思。一个人在自己的房间里摆放了自己喜欢的花束,他或她能够从中感受到浪漫,但这种浪漫是低级的;对一个人的浪漫之爱则是高级的,因为这不是针对植物或动物等缺少应答性的东西,而是有着意识和自我意识的高级生物,亦即我们的同类。

低级的浪漫不具有充分的应答性,从而对我们的生存也不具有挑战性;而高级的浪漫则调动了一个人全部的精神世界,这给我们的人格带来了极大的刺激。一个能爱人的人,也是能够热爱生活的人。而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却不爱人,那我们就要怀疑这个人是如何“热爱”生活的。这篇文章主要讨论“浪漫之爱”,而它自然已经涵盖了“浪漫”一词的所有内容。

浪漫具有生物学基础,它由三个互相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脑系统组成:性欲、吸引力和依恋。只要是一个健全的人,无论年龄、性别、国籍、民族、种族等,浪漫都是有的,并无显著差异。这是我们的人性的一部分。只是在不同的文化之中,人们采取了不同的应对策略,从而会有不同的表现。

从原始社会到19世纪,几乎所有文化的伦理道德观念都是反浪漫的。1800年前后滥觞的浪漫主义开始为人类的浪漫之情打开了一道裂口。到了20世纪上半叶,只有美国才形成了把浪漫之爱作为婚姻的前提条件的普遍氛围,这种观念随后传到了欧洲并传向世界。现在,浪漫之爱的地位在西方世界的地位是明确的,而在日本和中国这样的地方还不稳固,在印度这样的地方则还没有立足之地。

浪漫之爱的地位得到确立,至今不过一百年的时间。从人文主义和科学的角度来说,由于浪漫具有生物学基础,以及,由于浪漫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所以捍卫浪漫的权利是我们“成为一个人”的使命。这样的权利,在人类漫长历史中的祖先,只是在文学幻想之中才存在,但是在我们这里则是现实的。

浪漫本身包含了很多东西。它不仅是人性的舒展,而且也包含了对平等的确认。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认为那个人跟我们是平等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前现代,浪漫之爱并没有成为社会规范,因为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不仅是贵族和平民是不平等的,而且是男性和女性是不平等的。在根本的意义上,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自我意识得到他人的最高程度的确认和理解,并且从中得到自我发现和提升的机会。

相亲是一种介于浪漫之爱和包办婚姻之间的东西。它跟浪漫之爱虽然不是完全对立的,但肯定是有抵牾的。有人告诉我,她知道一位女士,在一个下午连续跟五个男人相亲,为每个男人安排了某个时间段,这样的做法肯定是反浪漫的。相亲的最典型做法是以双方父母作为媒介,由于这种做法有两个家庭联姻的考虑,它是反浪漫的。相亲电视节目作为一种公开作秀,也是反浪漫的。在我所在学校的校内论坛,那些“征友贴”也是反浪漫的(尽管它们以浪漫之名),因为它们带有太明确的“目的性”——在这些帖子里, 人们往往会写下对对方的“要求”,以及给出自己的信息。但是,相亲也有可能产生浪漫之爱,但可能性毕竟是不大的。

在中国的年轻人当中,浪漫之爱与相亲的观念处于交战的状态。不过许多年轻人把相亲看成是一种“保底”的手段。一项研究显示,在中国,浪漫婚姻要比包办婚姻更加幸福。许多研究表明,浪漫之爱与关系满意度呈正相关的关系。可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甘于“保底”呢?这或许是因为许多人并没有持续地付出努力。没有走出和改变自我的勇气,是当今这个时代另外一个棘手的问题。

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信任浪漫似乎不成问题,成问题的是能否把浪漫和婚姻联系在一起。按照一种庸俗的看法,浪漫似乎是强烈而短暂的,而婚姻怎么可能以这样的东西作为基础呢?现代科学告诉我们,在大多数情况下,浪漫之爱的确会消逝,但它会转化为依恋之情;在少数情况下——亦即所谓的“优秀个体”——浪漫之爱会一直持续。当然,也有很多关系解体了,但是浪漫之爱的消逝并不等于关系的解体。按照爱情三因理论,爱情由激情、亲密和承诺组成,缺少激情成分的爱情叫做“友伴之爱”(Companionate love),它依然是很有意义的,远可以维持亲密关系的运转。

美国拥有全世界最高的离婚率,这成为了指责浪漫之爱的一个口实。但是,事情或许本该就这样。因为人是不完美的,很难直接达到恋爱或婚姻对一个理想伴侣的要求。问题不在于离婚率太高,而在于每个人如何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好的伴侣。有研究表明,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离婚率只有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一半。我们要关注的不是为什么那么多婚姻以失败告终了,而是为什么有那么多婚姻是如此美满和成功。人们应该向这些“优秀个体”学习,尤其是那些能够维持浪漫之爱的优秀个体。

现代科学告诉我们,创造新奇的体验,而非循规蹈矩,有助于维持浪漫之爱。新奇体验就是浪漫之爱的助燃剂。可是,大多数伴侣已经满足于维持固定的日程,并没有创造新奇体验的意识——就连性行为就沦为了“公事公办”。无论如何,现代科学告诉我们,浪漫之爱是可以在长期关系中得到维持的,但是要把浪漫之爱跟“迷恋”(obsession)区分开。

“无知并非福”。科学关于浪漫之爱的了解正不断加深,这一过程并没有使得人们对浪漫之爱丧失信心,反而更加明确了它的意义,以及告诉人们怎样去做才好。但与此同时,一些influencer顺应某些网友的一时兴起的想法,大肆唱起了反浪漫和反亲密关系的单身主义老调(进而在评论区形成一种虚伪的抱团取暖的假象),甚至某些自我标榜为“心理学”的账号也概莫能外,不择手段地来为自己赚取流量。一些读过一些书的人,引用一些反浪漫的思想家的东西(比如福柯和弗洛伊德),来反对自己生活的权利。捍卫浪漫的权利似乎已经快成了“中二病”的表现。我们这个时代正饱受这种自我反对以及对这种自我反对的无意识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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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浪漫”》 有 1 条评论

  1. […] 在我之前的文章《保卫浪漫》中,我已经从学院式心理学科学的角度阐述了人们应当保卫自己的浪漫本性。这篇文章是一篇对《浪漫爱情的心理学:反浪漫时代的浪漫之爱》的书评,它当然也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理解浪漫爱情,但是更多具有实践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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