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权利在许多人心目中并不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更别用说隐私权了。很多人即便认识到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也很难想到这是自己的一种权利正受到侵犯,而不仅仅是一种情感受到了伤害。
在我看来,隐私权也分为三种,一种是“对于他人的隐私权”,另一种则是“对于企业的隐私权”,还有一种是“对于政权的隐私权”。显而易见,中国人重视“对于他人的隐私权”,并且大多也知道窥探他人隐私是不对的,就这一点而言跟这个世界其他民族没有什么区别,即便他们并未把捍卫自己的隐私看成是捍卫自己的一种权利。有时候,我甚至感到中国人对隐私的需求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防窥屏”这种屏幕贴膜在中国格外流行,即便自己并不是什么携带了保密内容的人,而且这种贴膜肯定会损害屏幕的通透性。比如中国的女性也很喜欢穿安全裤来防护隐私。
至于“对于企业的隐私权”,中国人就没有那么重视了。当某些企业的人一边侵犯中国人的隐私权,一边说中国人愿意用隐私来换取便利时,人们很容易感到这样的言论是无法接受的。同时近些年来中国政府和一些企业也在这种隐私保护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而且这些企业标榜自己在隐私保护方面的成就。然而,民众对这种隐私权的意识仍然没有达到总体上让人满意的程度。当人们发现刚刚在App输入了一些东西,其相关内容很快出现在另外毫不相干的购物App的推荐列表时,许多人都会感到惊讶,但感到惊恐甚至愤怒的人并不多。那些敢于较真的人却也是极少数,比如把那些把人脸识别作为唯一进入凭证的小区物业或动物园告上法庭的人,只是业主或游客中的屈指可数的那几个。许多人依然乐于“扫脸”,乐于使用那些明确会搜集用户使用数据的国产输入法,乐于使用那些人尽皆知地会采集用户数据的手机品牌。
至于“对于政权的隐私权”,中国人则严重缺乏这个概念。在真实世界中,即便是许多敢于争取“对于企业的隐私权”的人,在争取“对于政权的隐私权”方面却也容易陷入沉默。许多人敢于在网上怒骂李彦宏在侵犯隐私,也有像李书福这样的企业家在公开场合明确指出马化腾在偷看所有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但我们很少在中国互联网上听到控诉“对于政权的隐私权”受到侵犯的故事。换句话说,很多人觉得,马化腾不可以看我的聊天记录,但哪怕是最低一级的派出所的随便什么人看到,这都是无所谓的。
前段时间,所谓的网证制度——至少表面上来看——的一个目的就是进一步规范企业对个人隐私的收集并防止滥用,同时有劳东燕这样的法学家提出了“对于政权的隐私权”受到这种制度侵犯的担忧,而这种担忧不无道理。很快,不出意外,劳东燕就受到了小粉红和其他不明势力的攻击。提出这样一种担忧的确是一个公共智识人的社会责任,而简单地让一个公共智识人闭嘴的做法是远远地更加有害的。虽然劳东燕在涟水中专伪天才姜萍事件上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她错误地相信了姜萍是一个伟大的天才)并体现了自己在某些方面的幼稚之处——这种幼稚性是公共智识人的共同点——但我们并不应该因为她在个别事件上做出了错误判断就质疑她所有的做法。
许多人在实质上放弃了自己的“对于政权的隐私权”,而他们的惯常套路就是:“我没有什么可供隐瞒的”“我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我没做什么亏心事”,或者说,自己要做“堂堂正正的中国人”。这种套路不仅适用于政权,也适用于华为这样的所谓的“民族企业”上——没有几个华为用户担忧过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犯的问题。
前段时间,曾有网络安全公司前往石家庄调查民宿房间里的暗藏摄像头。一段视频显示,这些调查人员提醒住在一个房间里的两个女生说,这个房间里有暗藏摄像头,而且是直播摄像头,而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其中那位女生居然在这个场合下也说“拍就拍呗又没事”(视频第3分59秒处),让在场的调查人员惊讶不已。我们在这里只能揣测为什么那个女生会说出这种无所谓的话。她真的希望自己在房间里的一举一动直播给成千上万人吗?而且那些人几乎都是“猥琐男”?难道她是个暴露狂?在我看来,她在这一片刻再次陷入了“我没做什么亏心事”的牛角尖里面,她要么把这个摄像头背后的人想象成了“老大哥”,要么想表明自己不是女同。那么,为了让老大哥放心,或者仅仅为了避免女同的嫌疑,就可以把自己的房间直播给成千上万人?
不过,真正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中国人明明重视“对于他人的隐私权”,但是却没有把这种重视推及到企业和政权这两个领域呢?
直接来说,这是因为在权利这个领域上,许多中国人缺乏抽象思维的能力。抽象思维能力指的是在跟能直观呈现的具体情景相分离的情况下进行思考的能力。当然,中国人在本性上不缺乏抽象思维能力,但有什么东西阻碍了他们在权利或隐私权领域进行抽象思考。我们其实都知道我们窥探别人隐私是不对的或别人窥探我们的隐私是不对的。父母想要窥探自己的孩子的日记本或手机聊天记录,都只能偷偷行事,而不是正大光明地去做,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在干一件坏事。在女卫生间偷看的变态男倘若被发现,往往会招致在场女性的一顿愤怒的毒打。——这些场景中的窥探隐私都是非常直观的,而人们因此就很清楚这是不对的。
然而,到了“对于企业的隐私权”这个领域,人们就不那么清醒了,而到了“对于政权的隐私权”这个领域,人们就更是放弃了思考。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和政权在窥探隐私的时候所采取的方式并不是直观的,没有一双眼睛在某个阴暗的地方偷看,也没有一个暗藏着的摄像机在拍摄。这种隐私数据的收集就是在自己的智能设备里自动进行的,并且在后台悄悄运行。在手机的通知栏里,并不会有一个东西显示着,此时某个应用正在提取自己的隐私数据。在微信的群聊中,也不会有一个提醒出现说刚刚有老大哥查看了这里的聊天记录。
于是,许多女生坚决不允许自己的男友看到自己的社交媒体各种记录,但是却默认企业和政权可以对这些数据随意取用。当然,许多人可能辩护说,企业和政权收集数据的方式是“大数据”,它在收集数据的时候其实会在一定程度上抹除个人信息,所以,它虽然收集了数据,但其实它并不真正知道我是谁。还有人会辩护说,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就是如此,这些平台都是免费使用的,而用户必须交出自己的数据才换取这种免费。
这些说法当然有道理,但是就企业收集用户数据这个领域来说,我坚决地站在苹果公司和欧盟的立场上,认为必须最大程度地给予用户知情权和控制权。尤其是,用户可以不允许自己的使用数据被卖给或传送给第三方,然后导致自己的使用数据可以让几乎所有互联网企业随意获取。
然而,就“对于政权的隐私权”这个领域,以上的辩护策略就都不奏效了。因为民众是给政权交税了,而且供养着政权,而不是免费享受政权的服务并以此交出数据。当然,出于国家安全的需要,安全部门肯定要建立一个一般性的监控网,来防止恐怖袭击等犯罪行为的发生。但是,这种监控网必须合法合宪,并且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尤其是,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且经过正式程序的情况下,执法部门才能监听某个特定人的通信的具体内容,而不能随便监控任何某个人的通信的具体内容。然而,由于中国人倾向于认为国家是无所不能的,他们便很难在这一方面展开抽象思考。
相传,前几年曾有中国执法人员拿着一台落马贪官的手机,径直走进一家苹果直营店,让普通店员解锁手机,以方便他们查看里面的内容。这一举动意味着这些执法人员对于隐私权这一概念是相当陌生的,一个区区的小小直营店里的店员怎么可能就有权限解锁手机?奇怪的是,这些执法单位宁愿自己花钱鼓捣各种没有希望的破解工具,也不愿意联系苹果公司协助解锁。按理来说,只要出具正式的搜查令,苹果公司是会配合解锁的。而这些事件便意味着,我们没有理由相信执法部门会在人们自己都不关心自己“对于政权的隐私权”的情况下,还会保护人们的这种权利。美国的棱镜项目被揭露以后,这导致美国民众对国家安全部门的印象大打折扣,而这种揭露肯定也使得相关的监听项目更加收敛,并更好地维持在法治的轨道上。
在这里,我不会详细列举隐私权为何重要,或者为什么我们要捍卫隐私权,因为我相信大多数人都对此一清二楚——这些人珍视自己的“对于他人的隐私权”,而那个隐私权,无论是对于他人,还是对于企业,还是对于政权,都是同一个隐私权。所以,我们在根本上一定是重视隐私权的。在这里,我们没必要讨论为什么“我没做什么亏心事”不是一个有效的可以放弃隐私权的理由,因为“我没做什么亏心事”跟隐私权本身基本上是牛头不对马嘴的,在一般情况下,你不需要也不应该通过放弃隐私权这项基本人权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没有做所谓亏心事的嫌疑。在事关权利的领域,人们必须具备一定的抽象思考能力,才能把从出于直观的对于隐私权的捍卫上升到真正为了权利自身和个人尊严的捍卫上来,才能意识到某些并不直观的对隐私权的侵犯可能带来更加可怕的后果。无论是直观进行还是背地进行的,无论是出自他人还是企业或政权,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就是侵犯。
我觉得你这个问题可能更单纯的因为大部分人对电子设备一窍不通上。
手机随时显示着999+的通知消息,我经历过那种感觉,整个人恍如被浸在水里一样,思维艰难的想从诱惑中挣扎出来。
还有一个问题是在禁用权限的过程中很多应用会遭致无法运行。
还有一个问题,是否,很多确实涉及到隐私的东西,不会涉及到手机?
我完全用上智能手机是2018年(之前主要用的诺基亚,没有触屏,带按键,能装的软件很少,以至于我比起玩游戏更喜欢看小说,2023年才接触短视频),更有不少人是因为2020年疫情的扫码推广才用上智能手机的。
我觉得在这种野蛮发展中,这些互联网企业还没有经历过几轮淘汰。
但是我的一些个人观点,不注重隐私权保护有几点
第一是上了年纪的人,这种由于使用手机较少,我觉得他们不太在乎隐私的泄漏,只在乎自己工资卡的款项,甚至有以为短信息就是自己的银行凭证不肯删除短信息的。并且他们较少的使用互联网服务(网购,虚拟付费服务等等)
第二是中年人(和儿童),他们的使用时间略高于老年人,但是几乎没有手机隐私权的意识。对软件推送的广告也分不清。这部分人应该是隐私泄漏的主力之一。
而以青壮年为主力的群体成分复杂,但是很多人对于电子设备不了解也不思考,手机也不会承载太多重要的信息和思想结晶。对于他们来说,手机就是便捷的沟通工具和信息提供工具,由他们构成的大数据模型不太符合现实关系。(这里点名番茄小说)
另外,听说有一种通过加速感应器或陀螺仪的电流变化来获取最近谈话中的震动模型。由ai数据训练推送,另一方面则是广告,由广告引起人们的集体讨论,然后推送特有类型的商品。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隐私权的泄漏并没有切身的利益体会(但是看女性聊天记录了解到她的人际关系或者诋毁言辞就不一样了),并且从短期看不出明显的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用。另,3q大战也证明了,隐私权是低于社交的权利的,大部分人选择卸载360而不是卸载qq。就像为了涩涩的内容访问有毒网站从而电脑中毒了一样。
一般来说,现在并不是没有注重隐私权的人,而是隐私权成本较高(甚至需要多设备),缺乏大众的参与,也没有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就像是以前的笑话,用六位数密码保护两位数存款。家里穷的跑耗子了,那么能吸引关注也是好的。
并且隐私和便利确实是一体两面的关系,越了解你按照你的喜好推送,不管是享受还是节约时间,都是一种高效的办法。
还有,表达困难,我手机被偷那次最重视的是我的备忘录,现在已经积累到六千五百条了。
但我的另一部分备忘录是通过纸质书写的。这一部分是非网络的。
所以本身隐私权,自己对自己负责也是一种负责?(这时候想发滑稽🤪)
很多时候出于对一些软件的不信任,我并不愿意给它授权或者登录账号,提供手机号等等。
其次,我在警察局,监控视频那边警察让我指认嫌疑人,我一点认不出来。这是否也说明,
1.
哪怕安全网建设起来了,普通人也没有能力去高效的运用它,还是需要和依赖于专业人士的工作
2.
出于执法效率考虑,一定程度的越权是必要的,如果完全按照正义的程序步骤我甚至没法指认罪犯。(我去的那次,警察确实脸色很差累的不行)
对了,姜萍出事让我不断的回顾着华罗庚说的,聪明在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
你用智能机的时间确实非常晚,我是2011年开始用的诺基亚塞班电阻屏智能机,2013用的诺基亚Windows Phone智能机,2016年彻底转投安卓。
隐私的大量泄露肯定也是诈骗盛行的重要原因,因为诈骗犯掌握了对方的部分信息,所以显得自己的话有某些可信度。
我感觉3Q大战时期那档子事,现在我的印象不多了,但360和周鸿祎也不是什么好鸟。听他们说要保护用户隐私,我都觉得很好笑。我小时候也有因为访问涩涩网站电脑中毒的情况。
姜萍那档子事没有什么让人意外的地方,这么大的谎言居然那么多人都敢信,真是不可思议。不愧是容易受到诈骗的国家。
我完全同意作者的看法。自己对于这种情况很担忧。其实我觉得,这篇文章的诸多内容,就是上一篇文章“无所不能的国家”的延续——很少有人反思过,这种过度的让步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大多数人都认为,自己没有做什么事情,也就是一块数据样本——但事实上,首先,有人愿意成为一份数据,被数据所定义吗?其次,当big brother真的看向自己的时候,我有什么力量来反抗与躲藏?我很头疼,无论什么课都要建立一个群,所有消息都在群里发,甚至跳过了课堂。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微信电脑端需要使用手机端扫码登录——这意味着,只有使用手机,才可以使用电脑。这很明显是想要把用户控制在手机端。我认为这侵害了用户权益。自己非常反感但很无奈——卸载微信往往意味着,切断几乎所有的联系。哎,时不时都想要把手机扔掉,过真正深刻,丰富,浪漫的生活。
哎,在国内,似乎很少有人把自己真正当作公民来看待的。手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强大的个人监控——“天网”早就实现了。我觉得,隐私权保护的核心是个人自由,那种作者称为“天才”的人尤其需要。我有一些思考,似乎这个时代之所以平庸,很大原因就是网络导致一切都太透明太容易了,因而就太粗糙太不深刻,创造不出真正伟大的东西。
谢谢评论!
我也感觉中国人动辄就要建个群是个不太好的习惯,有些群就是为了一次性使用建的。不过还好微信默认并不把群放在联系人名单里。
我会力所能及地运用一些技术手段来确保隐私,甚至要投入大量心力去学习和维护,但是在实名制-手机注册账号的条件下,能做到的也非常有限。
天才或者有希望成为天才的人需要或者肯定已经意识到自己要跟无穷无尽的网络资讯划清界限,也许有些人有希望,但没有意识到或做不到,确实会让这个时代变得平庸….
因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掩盖了很多问题,许多人并没有注意到或者选择了妥协
做一点小小的纠正:
第一,苹果公司并不保护用户的控制权,从App Store,越狱和第三方配件相关诉讼来看,苹果公司只关心自己而不是用户对用户设备的控制权。
第二,公开申请搜查令不仅会带来国际影响,苹果也完全可以拒不合作。就是对美国国内恐怖分子的苹果手机,fbi也是靠以色列安全公司进行解锁的。
更不用说,国内很多时候搜查的内容远远不局限于简单的“公共安全”。
单说控制权,那肯定是如你所说的那样,之前还不是爆出电池寿命降低的寿命降低处理器频率的丑闻吗。不过我觉得这个跟隐私权不冲突的。
那这样来看,公开搜查令也可以促使搜查令的颁发是合法合宪的,听起来也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