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权利在许多人心目中并不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更别用说隐私权了。很多人即便认识到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也很难想到这是自己的一种权利正受到侵犯,而不仅仅是一种情感受到了伤害。
在我看来,隐私权也分为三种,一种是“对于他人的隐私权”,另一种则是“对于企业的隐私权”,还有一种是“对于政权的隐私权”。显而易见,中国人重视“对于他人的隐私权”,并且大多也知道窥探他人隐私是不对的,就这一点而言跟这个世界其他民族没有什么区别,即便他们并未把捍卫自己的隐私看成是捍卫自己的一种权利。有时候,我甚至感到中国人对隐私的需求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防窥屏”这种屏幕贴膜在中国格外流行,即便自己并不是什么携带了保密内容的人,而且这种贴膜肯定会损害屏幕的通透性。比如中国的女性也很喜欢穿安全裤来防护隐私。
至于“对于企业的隐私权”,中国人就没有那么重视了。当某些企业的人一边侵犯中国人的隐私权,一边说中国人愿意用隐私来换取便利时,人们很容易感到这样的言论是无法接受的。同时近些年来中国政府和一些企业也在这种隐私保护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而且这些企业标榜自己在隐私保护方面的成就。然而,民众对这种隐私权的意识仍然没有达到总体上让人满意的程度。当人们发现刚刚在App输入了一些东西,其相关内容很快出现在另外毫不相干的购物App的推荐列表时,许多人都会感到惊讶,但感到惊恐甚至愤怒的人并不多。那些敢于较真的人却也是极少数,比如把那些把人脸识别作为唯一进入凭证的小区物业或动物园告上法庭的人,只是业主或游客中的屈指可数的那几个。许多人依然乐于“扫脸”,乐于使用那些明确会搜集用户使用数据的国产输入法,乐于使用那些人尽皆知地会采集用户数据的手机品牌。
至于“对于政权的隐私权”,中国人则严重缺乏这个概念。在真实世界中,即便是许多敢于争取“对于企业的隐私权”的人,在争取“对于政权的隐私权”方面却也容易陷入沉默。许多人敢于在网上怒骂李彦宏在侵犯隐私,也有像李书福这样的企业家在公开场合明确指出马化腾在偷看所有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但我们很少在中国互联网上听到控诉“对于政权的隐私权”受到侵犯的故事。换句话说,很多人觉得,马化腾不可以看我的聊天记录,但哪怕是最低一级的派出所的随便什么人看到,这都是无所谓的。
前段时间,所谓的网证制度——至少表面上来看——的一个目的就是进一步规范企业对个人隐私的收集并防止滥用,同时有劳东燕这样的法学家提出了“对于政权的隐私权”受到这种制度侵犯的担忧,而这种担忧不无道理。很快,不出意外,劳东燕就受到了小粉红和其他不明势力的攻击。提出这样一种担忧的确是一个公共智识人的社会责任,而简单地让一个公共智识人闭嘴的做法是远远地更加有害的。虽然劳东燕在涟水中专伪天才姜萍事件上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她错误地相信了姜萍是一个伟大的天才)并体现了自己在某些方面的幼稚之处——这种幼稚性是公共智识人的共同点——但我们并不应该因为她在个别事件上做出了错误判断就质疑她所有的做法。
许多人在实质上放弃了自己的“对于政权的隐私权”,而他们的惯常套路就是:“我没有什么可供隐瞒的”“我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我没做什么亏心事”,或者说,自己要做“堂堂正正的中国人”。这种套路不仅适用于政权,也适用于华为这样的所谓的“民族企业”上——没有几个华为用户担忧过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犯的问题。
前段时间,曾有网络安全公司前往石家庄调查民宿房间里的暗藏摄像头。一段视频显示,这些调查人员提醒住在一个房间里的两个女生说,这个房间里有暗藏摄像头,而且是直播摄像头,而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其中那位女生居然在这个场合下也说“拍就拍呗又没事”(视频第3分59秒处),让在场的调查人员惊讶不已。我们在这里只能揣测为什么那个女生会说出这种无所谓的话。她真的希望自己在房间里的一举一动直播给成千上万人吗?而且那些人几乎都是“猥琐男”?难道她是个暴露狂?在我看来,她在这一片刻再次陷入了“我没做什么亏心事”的牛角尖里面,她要么把这个摄像头背后的人想象成了“老大哥”,要么想表明自己不是女同。那么,为了让老大哥放心,或者仅仅为了避免女同的嫌疑,就可以把自己的房间直播给成千上万人?
不过,真正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中国人明明重视“对于他人的隐私权”,但是却没有把这种重视推及到企业和政权这两个领域呢?
直接来说,这是因为在权利这个领域上,许多中国人缺乏抽象思维的能力。抽象思维能力指的是在跟能直观呈现的具体情景相分离的情况下进行思考的能力。当然,中国人在本性上不缺乏抽象思维能力,但有什么东西阻碍了他们在权利或隐私权领域进行抽象思考。我们其实都知道我们窥探别人隐私是不对的或别人窥探我们的隐私是不对的。父母想要窥探自己的孩子的日记本或手机聊天记录,都只能偷偷行事,而不是正大光明地去做,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在干一件坏事。在女卫生间偷看的变态男倘若被发现,往往会招致在场女性的一顿愤怒的毒打。——这些场景中的窥探隐私都是非常直观的,而人们因此就很清楚这是不对的。
然而,到了“对于企业的隐私权”这个领域,人们就不那么清醒了,而到了“对于政权的隐私权”这个领域,人们就更是放弃了思考。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和政权在窥探隐私的时候所采取的方式并不是直观的,没有一双眼睛在某个阴暗的地方偷看,也没有一个暗藏着的摄像机在拍摄。这种隐私数据的收集就是在自己的智能设备里自动进行的,并且在后台悄悄运行。在手机的通知栏里,并不会有一个东西显示着,此时某个应用正在提取自己的隐私数据。在微信的群聊中,也不会有一个提醒出现说刚刚有老大哥查看了这里的聊天记录。
于是,许多女生坚决不允许自己的男友看到自己的社交媒体各种记录,但是却默认企业和政权可以对这些数据随意取用。当然,许多人可能辩护说,企业和政权收集数据的方式是“大数据”,它在收集数据的时候其实会在一定程度上抹除个人信息,所以,它虽然收集了数据,但其实它并不真正知道我是谁。还有人会辩护说,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就是如此,这些平台都是免费使用的,而用户必须交出自己的数据才换取这种免费。
这些说法当然有道理,但是就企业收集用户数据这个领域来说,我坚决地站在苹果公司和欧盟的立场上,认为必须最大程度地给予用户知情权和控制权。尤其是,用户可以不允许自己的使用数据被卖给或传送给第三方,然后导致自己的使用数据可以让几乎所有互联网企业随意获取。
然而,就“对于政权的隐私权”这个领域,以上的辩护策略就都不奏效了。因为民众是给政权交税了,而且供养着政权,而不是免费享受政权的服务并以此交出数据。当然,出于国家安全的需要,安全部门肯定要建立一个一般性的监控网,来防止恐怖袭击等犯罪行为的发生。但是,这种监控网必须合法合宪,并且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尤其是,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且经过正式程序的情况下,执法部门才能监听某个特定人的通信的具体内容,而不能随便监控任何某个人的通信的具体内容。
相传,前几年曾有中国执法人员拿着一台落马贪官的手机,径直走进一家苹果直营店,让普通店员解锁手机,以方便他们查看里面的内容。这一举动意味着这些执法人员对于隐私权这一概念是相当陌生的,一个区区的小小直营店里的店员怎么可能就有权限解锁手机?奇怪的是,这些执法单位宁愿自己花钱鼓捣各种没有希望的破解工具,也不愿意联系苹果公司协助解锁。按理来说,只要出具正式的搜查令,苹果公司是会配合解锁的。而这些事件便意味着,我们没有理由相信执法部门会在人们自己都不关心自己“对于政权的隐私权”的情况下,还会保护人们的这种权利。美国的棱镜项目被揭露以后,这导致美国民众对国家安全部门的印象大打折扣,而这种揭露肯定也使得相关的监听项目更加收敛,并更好地维持在法治的轨道上。
在这里,我不会一一详细列举隐私权为何重要,或者为什么我们要捍卫隐私权,因为我相信大多数人都对此一清二楚,因为这些人珍视自己的“对于他人的隐私权”,而那个隐私权,无论是对于他人,还是对于企业,还是对于政权,都是同一个隐私权。所以,我们在根本上一定是重视隐私权的。在这里,我们没必要讨论为什么“我没做什么亏心事”不是一个有效的可以放弃隐私权的理由,因为“我没做什么亏心事”跟隐私权基本上是牛头不对马嘴的,在一般情况下,你不需要也不应该通过放弃隐私权这项基本人权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没有做所谓亏心事的嫌疑。在事关权利的领域,人们必须具备一定的抽象思考能力,才能把从出于直观的对于隐私权的捍卫上升到真正为了权利自身和个人尊严的捍卫上来,才能意识到某些并不直观的对隐私权的侵犯可能带来更加可怕的后果。无论是直观进行还是背地进行的,无论是出自他人还是企业或政权,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就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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