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爱情的本质是自恋或自爱或自我理想的投射?评中文互联网中的反浪漫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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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爱情的本质是自恋或自爱或自我理想的投射?评中文互联网中的反浪漫话语

在杭州市西湖区婚姻登记处,有一个有着庸俗审美的建筑,它叫做“甜蜜号”。“甜蜜号”上用英文标注着这样一句话:

I love you not for who you are, but for who i am before you

直译过来就是: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在你面前我是谁

显然,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自己没有能力写出这样的句子,所以它应该有一个出处。根据我的检索,它应该来自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一位19世纪的英国诗人。以下是比较完整的来自勃朗宁的原文:

I love you not only for what you are, but for what I am when I am with you. I love you not only for what you have made of yourself, but for what you are making of me. I love you for the part of me that you bring out.

我爱你,不仅因为你是什么样的人,也因为和你在一起时我是什么样的人。我爱你,不仅因为你塑造了你自己,也因为你正在塑造我。我爱你,因为你激发了我的潜能。

请读者注意勃朗宁的原文和西湖区民政局的引文的差异。勃朗宁的原文是“不仅因为你是什么样的人”,而不是“不是因为你是谁”。而且更重要的是,勃朗宁强调了浪漫爱情对个人的自我成长的重大意义,而民政局则仅仅提及“在你面前”的这个自己,而这个自己必然是一个静态的自己,而不是一个成长中的自己。

可以说,西湖区民政局完全曲解了勃朗宁,至于这种曲解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这里我就难以揣测了,但是,民政局的曲解倒是很好地反映了当前中文互联网对浪漫爱情的一种普遍认识。这种认识就是——浪漫爱情的本质就是自恋,或自爱,或自我理想的投射。总之,浪漫爱情似乎是一个跟对方或者significant other本身无关的事物,而只是一个跟自己相关的事物。这是对浪漫爱情的一个极其肤浅、庸俗、自以为是且危险的理解。

严格地说,自恋、自爱和自我理想的投射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接下来我们只有分别加以分析。

浪漫爱情是自恋?

自恋(Narcissism)指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格特质,其特点是过分关注自我和自身的需要,而常常夸大自身的价值,并以牺牲他人为代价。假如严格按照自恋的这一定义来理解自恋的话,我看不出自恋是如何能够导向浪漫爱情的。因为在自恋的过程中,心理能量被单一地贯注到了自身,并从外部撤回,这样的话,心理能量就不会贯注到外部身上。

根据我的经验,那些自恋程度较严重的人,往往也不愿或难以进入严肃的浪漫关系。有说法认为,具有暗黑三角人格(自恋、马基雅维利主义和精神病质)的男性更具有吸引力,但吸引力跟浪漫爱情截然不同。自恋的男性往往在社交中也足够自信,这使得他们在约会阶段和短期关系中的确具有优势,但是在长期关系中往往会面临挫折。

总之,自恋肯定是反浪漫爱情的。而认为浪漫爱情的本质是自恋是三种观点中最不严肃的。我搜寻了以这一观点为噱头的网文,几乎全部都是标准的“公众号体”或心灵毒鸡汤文,似乎没有必要在这个观点上纠缠。

浪漫爱情是自爱?

说浪漫爱情的本质是自爱,要比说它的本质是自恋,要稍微严肃一些,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根据《都市快报》的报道,杭州江南实验学校的徐晓莉老师曾经这样说道:“‘早恋’是个伪命题,青春期孩子的早恋,与其说是爱别人,不如说是爱自己,是爱自己被别人喜欢的美好感觉。”由于判定所谓的“早恋”本质是自爱,这样似乎就成功地取消了“早恋”的正当性。但是,《人民日报》似乎不是这么想的,因为根据传言,这家报纸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最好的药物是忙碌,最好的治愈是读书,最好的爱情是自爱,最好的自爱是自律。”那这是不是说最好的爱情就是自律呢?

无论是来自《都市快报》的说法还是来自(传言中的)《人民日报》的说法,二者都是荒谬的。

相比于自恋的严格定义,目前对“自爱”(self-love)并没有一个严格的心理学的定义。自爱究竟是什么意思?它跟自尊(self-esteem)、自我价值(self-worth)或自我同情(self-compassion)究竟有什么关系?跟自恋又有什么关系?假如自爱的意思就是对自己具有一种积极的情感的话,它跟自尊、自我价值或自我同情似乎没有什么区别;而假如这种积极情感是过度的,它似乎跟自恋也没有什么区别。

那么,究竟有没有可能像爱上别人一样爱上自己,二者在各种性质上都一样?也就是说,它不能只是宽泛意义上的积极的情感,而必须具有浪漫意义或性意义上的。就浪漫意义而言,我自己无法想象我要如何浪漫地爱上自己,这似乎是完全不可能的,我也没有听说任何人做到了这一点。就性意义而言,我自然无法为各种性偏好甚至性癖的人代言,但我的确没有听说过有一种性偏好或性癖是指向自己的。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心理学相对缺乏对“自爱”的讨论,因为这看起来几乎就是一个语言的拼凑而已,它并不指代现实中的任何东西。

这样的话,我现在只有回退到一开始的尝试,那就是自爱跟自尊和自我价值或自恋是同样的意思。那么浪漫爱情的本质是自尊或自我价值吗?当完成术语切换后,人们就会很轻易地发现,“浪漫爱情的本质是自爱”这个句子是相当荒唐的,因为它等同于“浪漫爱情的本质是自尊”。自尊或自我价值肯定是达成美好的浪漫爱情的重要条件(甚至是基础),但是把条件或基础变成本质,这就是很荒唐的事情了。至于浪漫爱情的本质是自恋,前面我已经讨论过了。

不过,对于浪漫爱情的本质是自爱,还有一种解释路径,它跟下面这个观点是息息相关的:

浪漫爱情是自我理想的投射?

浪漫爱情是自我理想的投射要比以上两个观点更值得认真对待,因为这种观点来自弗洛伊德。这种观点的大意是,一个人之所以对另一个人坠入爱河,是因为这个人把自己的理想化的形象转移到了对方身上——而这样来看,这个人所爱的自己,本质上是自己的理想化的形象,这样也就顺便论证了浪漫爱情本质上是自爱的观点。

据我所知,“浪漫爱情是自我理想的投射”这样的观点在小红书这样的社交平台上非常猖獗。而假如一个女人相信了这样的观点,那么当一个男人对她一见钟情,这个女人就有理由对此感到厌恶,因为这种情感好像其实跟自己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而这也是我建议大家不用或少用小红书这类平台的一个原因,因为这里面充满了大量自以为是的错误信息,而假如自己事先不具备对事物的正确认识,那么就很容易被牵着鼻子走。除此之外,大量的公众号体文章甚至心理咨询机构的账号也在推广浪漫爱情是自我理想的投射这样的观点。

然而,弗洛伊德从来没有说过“浪漫爱情是自我理想的投射”或诸如此类的这样的话。因为这句话是对“投射”的误用。在弗洛伊德这里,“投射”(Projektion)是一种心理防御机制,它指的是将自身可能与自身和/或社会规范相矛盾的情绪、情感、欲望、冲动和特征“投射”到他人、群体、生物或外部世界中的物体上,从而转移和重新定位内在心理内容或内在心理冲突。“自我理想”,也就是那个理想化的自己,其实并不是一个跟自己矛盾的东西,而是自己的一个升华。

不过,这里我也暂且不咬文嚼字,而是把“投射”理解为通俗意义上的“转移”或“放置”就好了,尽管它并不符合弗洛伊德的原意。

那么,浪漫爱情是自我理想的转移吗?这不是一个能够简单回答的问题。浪漫爱情中的理想化性质是众人皆知的,但是这种观点告诉我们,我们理想化的那个对象其实只是自己,而不是他人。我认为,这种观点并不符合事实。

大家可以回忆几乎每天都在上演的戏剧:假如你是一个男人,当你走在街上,看到前面走着一位女性,你喜欢她的背影,而同时你的脑子自动开始补充她的正面形象,虽然这种补充是极度模糊甚至抽象的,但是她的正面形象是美好的。假如你是一个女人,当你坐在地铁上,看到有一个男子戴着口罩,你发现这个男人似乎很有吸引力,于是也开始脑补他的脸的全部。——这就是最基础的理想化现象。

那么,在这种基础的理想化之中,你是否只是转移的是自己的自我理想?这听起来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因为此时此刻你理想化的是对方的外表,而你作为一个男人或女人,对自身外表的理想化肯定是按照自己的性别而来的,而不是按照异性来的。你不可能把自己的长相赋予异性。所以,在这种基础的理想化情景中,我们根据的是某种理想异性的形象去进行理性化的,而不是根据自我理想。

在解决了基础的理想化情景后,我们再进一步讨论进阶的理想化。你发现自己爱上了自己的约会对象,这是不是因为把自我理想转移到了对方身上?每一位有过浪漫爱情经验的人都可以暂停阅读,并做这样的思考。

心理学的共识是,首先,我们会喜欢跟我们相似的人;其次,喜欢那些虽然跟我们不相似但是却具备自己希望具备的精神品质的人。相似性是第一位的,而理想品质则是第二位的,至于所谓的互补型则基本是民间神话。而在喜欢的基础上,我们也更容易爱上这样的人。比方说,我是一个具有自由探索精神的人,那么我很自然地会喜欢那些具有自由探索精神的人,也更容易爱上这样的人。而由于本人没有艺术细胞,但是我喜欢观赏艺术,那么我也有可能喜欢那些有艺术才华的人,并且也有可能爱上这样的人。

那么相似性和理想品质是不是意味着浪漫爱情就是理想自我的转移?仍然不是。

转移意味着我的自我覆盖了对方的自我,但除了具有自恋人格障碍的人,这种情况并不是浪漫爱情中的常见情况。转移说难以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既然浪漫爱情只是自我理想的投射,那么似乎任何人都可以被投射。但是它忽略了真实世界中的情景,亦即,我爱上的那个人必须真的具备自我探索精神,或者必须真的具备艺术才能,而且这种爱往往是极度稀缺的。而假如我发现对方不具备自我探索精神或不具备艺术才能,那么化学反应可能就无法产生了。

所以,我们因为对方真实地具有那些精神品质,才会真正地爱上别人。逐渐地,我们的自我会逐渐延伸到对方的自我那里,并且整合出一个更高的精神共同体。而这一切的前提是,我们的自我确认了对方具备我们的自我所需要的精神品质。而假如只是理想自我的转移的话,那么这一切就都是自我欺骗,本质上是不成熟的浪漫爱情。

这一时期的理想化同样是基于对方的情况来进行的,而不是根据自己的理想自我。比如我识别对方可能具有自我探索精神,那么我可能自动脑补对方的确具有自我探索精神的形象。而我的理想自我也包括成为一个勇敢的队长,显然,我不可能把这样的理想自我加诸到我可能爱上的女性身上。

所以,人们的确希望能找到跟自己相似的人,或至少具有自己理想素质的人,但是这并不是理想自我的转移甚至“投射”——事实并没有那么复杂,而只是普通的探索对方的历程而已,并且希望对方具备自己会喜欢的素质。

顺带一提,在约会的探索对方的过程中,我也建议人们不要拿着一张“希望对方具备的素质的配置单”去一一核对,因为浪漫爱情经常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而对方有可能体现出你自己从未设想过的某种素质,而自己恰好欣赏或喜欢这种素质。

总之,浪漫爱情中对对方的理想化要从两个角度来看待,第一,它是根据理想他者来进行理想化的,而不是自我理想;第二,它并不是自我理想的转移甚至投射,而只是对对方的个性的探索而已,以看是否会迸发出相互之间的化学反应。

结论

所以,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他们认为我们爱上对方仅仅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别人。事实则是相反,我们爱上对方,是为了对方,也为了自己,更为了双方的某种整合。对这一议题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进一步了解由亚瑟·阿隆(Arthur Aron)和伊莱恩·阿隆(Elaine Aron)提出的浪漫爱情的自我扩展模型(Self-expansion model),而不要再固着在弗洛伊德理论里面了。

至于“爱上别人仅仅是为了自己”这样的观点,这简直是一个变态的自大狂的表现,但是现在却堂而皇之地展示在婚姻登记处的外面。这可真是讽刺啊!一个婚姻登记处不仅不懂浪漫爱情,而且还在宣扬某种庸俗至极的反浪漫观念。它仿佛在建议大家,你只要随便找个人结婚就好了,反正重要的仅仅是你自己,而对方是谁是不重要的。但是这倒是很符合我对浙江的精神结构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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