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的一位女性朋友听她的师姐说,自己不谈恋爱的原因就是浪漫爱情是被发明出来,亦即它不是真实存在的——当时我听到这番高论后惊讶不已。这是一种典型的文科生会有的观点,而且也是一种后现代式的偏执观点,而且抱持这种观点的人正深受其苦而不自知。
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要先区分作为一种情绪的浪漫爱情和作为一种文化的浪漫爱情。
虽然认为作为一种情绪的浪漫爱情是一种发明的观点非常极端,但遗憾的是,还是有人坚持如此离奇古怪的观点,而这种看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对自然科学的无知。据说,著名作家和护教家C·S·刘易斯就是这么看的,他认为浪漫爱情是中世纪的欧洲人发明出来的,而在古希腊罗马时代,没有人会体验到浪漫爱情这种情绪。心理学家迪伦·埃文斯如此评论这样的观点:“这一定可以位居20世纪最荒谬观点排行榜的前几名。”不过,埃文斯也承认C·S·刘易斯的观点有一定道理:
即使浪漫爱情的核心要素具有普遍性,其他方面也会因文化不同而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回到音乐的比喻上,交响乐的乐谱虽然相同,但由不同的交响乐团演奏出来的声音却略有不同。同样,浪漫爱情在不同文化中的表现也略有不同。在西方,浪漫爱情具有其他地方所没有的特殊性。这些特点包括浪漫爱情必须出其不意、浪漫爱情应成为终身承诺的基础以及浪漫爱情是自我实现的最高形式。因此,虽然浪漫爱情是一个普遍的主题,但它也是一个允许有一些细微变化的主题。
迪伦·埃文斯:《情绪:一个极简导论》
总之,浪漫爱情是一种高级认知情绪,这一类型的情绪位于基本情绪和文化特异性情绪之间。埃文斯解释了高级认知情绪的生理基础:
与基本情绪相比,高级认知情绪涉及更多的皮层处理过程。基本情绪与深埋在大脑表面的皮层下结构有关,而像爱这样的情绪则更多地与新皮层区域有关。新皮质是大脑的一部分,在过去五百万年的人类进化过程中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扩展,并支持我们大多数最复杂的认知能力,如明确的逻辑分析。高级认知情绪的大脑皮层比基本情绪的大脑皮层更多,这意味着它们更容易受到有意识思想的影响,这反过来又使得高级认知情绪比基本情绪具有更大的文化可变性。然而,尽管具有更大的文化变异性,高级认知情绪仍然具有普遍性。与基本情绪一样,高级认知情绪也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是由我们共同的进化史形成的。
迪伦·埃文斯:《情绪:一个极简导论》
除了生理学的研究,人类学的研究也提供了大量证据表明各种文化中都存在浪漫爱情的表现。一项著名的研究在所研究的几乎所有的人类文化中都找到了浪漫爱情的表征,而剩下的没找到的,便也可以推定浪漫爱情的存在,只是没有表征存留下来。
不谈科学研究,而只是从每个人的生活体验出发,我们也足够反驳浪漫爱情情绪是被发明出来的这样一个荒谬观点。任何经历过crush甚至一见钟情(love at first sight)的人都会体验到一种强烈的情感,以及曾经谈过真正恋爱的人也会经历一种持续性的欣喜心境,凡是体验过这些情感的人应该都会感受到它的本真性,而很难想到它是后天培养出来的。在我看来,即便是对对方理想化到一个在旁人看来有些荒唐的程度的情况,这也是本真性的证明,而不是后天培养的证明。
总之,压倒性的证据表明浪漫爱情是一种普遍性的、先天的人类情绪,凡是不认同这一观点且拿不出任何切实有效论证的人都是偏执的。
然而,作为一种文化的浪漫爱情就不那么容易对付了。凡是我们谈到文化,就很容易想到,所有文化都是被发明出来的,或者说是被“建构”出来的,作为一种文化的浪漫爱情当然也不例外。不过,我们要思考的是,一种文化是有意建构出来的,还是无意建构出来的?
耶稣本人和写下新约圣经文本的那些圣徒应该没有认为自己“发明”了一种宗教,而就是相信自己就是得到了天启,而自己的工作无非就是把启示实现出来——当然,我们在这里最好不要去争论天启本身的真实性。“发明”这个词显然带有一种明确的功能主义的意图,即发明者是有意要把这个东西创造出来,以实现某个明确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耶稣并没有发明基督教,而是创造了基督教。
浪漫爱情文化也是类似的道理,写下浪漫诗篇、小说、歌词和各种抒情文字的人,其中至少大部分觉得自己就是在真实地流露自己的情感,只不过他们恰好具有表达能力的天分或者训练来帮助自己。那些稚嫩地借用抒情歌词来表达自己对某个人的浪漫情感的人,显然不觉得自己在用一种发明出来的东西来帮助自己的发明,而就是觉得这些歌词就像是直接表达了自己的内心。
当然,无论是作为一种文化的浪漫爱情,还是自己对某个对象的浪漫爱情,都肯定包含了一种理想化的成分。那么,我们应该怎么理解这种理想化跟现实以及发明的关系呢?
康德认为,理想(以及理念)不是构成性而是调节性的,套用在浪漫爱情这个理想之中,那就是对浪漫爱情以及对自己所爱之人的理想化的结果不是在现实中真实存在的,不过,它依然可以产生调节性的作用,来促使人们向这个理想化的结果去努力靠近。
说理想化的结果在现实中不是真实存在的,不是说理想化这个现象不真实,因为它是浪漫爱情必然会发生的现象,所以它肯定是真实存在的。并不真实存在的只是那些特定的理想化的形象。比如,当我爱着一个人,那个人就被我理想化了,而那个人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就是一个很寻常的人而已,所以这种特殊的理想化结果是不真实存在的。不过,我们不应该因为它并不真实存在就否认它的意义。
当我对一个人产生了单向度的浪漫爱情,那个人就被我理想化了,而如何让我自己配得上这个被自己理想化的人呢?当然是努力成为一个更好版本的自己。而且,这种自我提升是普适性的,也就是在普遍意义上称为一个更好的自己,一个更好的伴侣和爱人,而不仅仅成为与那个人相配的人。而如果我跟另一个人产生了双向的浪漫爱情并进入了关系,那么这种双向的理想化则可以对双方都产生这种调节性的作用。
这种积极地看待理性化的观点是不是比浪漫发明论更有利于我们的生活呢?它不仅更有意义,而且更真实。所以,鼓励人们更多阅读浪漫小说并提升自己的爱的能力的建议是相当有道理的。我们需要一个浪漫爱情的理想,因为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努力前进的方向。
浪漫是一种情绪,但让人觉得浪漫的方式也许是一种发明,一种流水线一样的手段,就像酒精是天然的,但是酒是人为的一样。一方面让人陶醉,另一方面又让人觉得被操控。
我想,你所说的一种是向外的浪漫,散发出这样迷人的芳香,但是,一部分人又视如此的原始本能如危害。
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呐…仿佛是担心捕食者的出现,就像是中了寄生虫病的老鼠去挑衅猫一样的举动。
不同文化之间表达浪漫的方式可能不同,但是也有一些惊人的相似的地方,比如男孩子给女孩子送花。送花是如此普遍的行为,也很难说是一种发明。
任何时候都不能视原始本能为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