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们和教练们对形成浪漫关系的阶段有很多种说法,一般是从不同角度来阐释同样的东西。这篇文章会给出我自己的思考。
相亲和包办婚姻这两种东西跟浪漫关系不同,它们只有浪漫关系形成过程五个阶段中的一个半,只包括”确立关系”,还有半个“约会”,因为相亲中的见面在严格意义上不算“约会”。即便是这两个阶段,其内涵也有重大区别。在少数案例中,相亲和包办婚姻也可以产生浪漫关系,不过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一、相遇
两个人的相遇有很多种可能性。而实际上我们每天都不停地与人相遇,无论是线下或线上。在最肤浅的意义上,一个路人或网络交汇都在客观上都算是相遇了,但这种相遇毫无意义。从主观上来说,只有那个人引起了我们的浪漫好感,并引发了想要进一步加深联系的意欲,这才是浪漫意义上的相遇。
crush是一种典型的浪漫相遇现象。此时,我们完全是被对方的某种表象所吸引,所以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吸引。这种表象式的吸引的意义在于,它为浪漫关系的形成提供了最初的可能性。如果我们只是被一个人吸引,那还不能说我们喜欢上了那个人。
在现实中,很多人即便产生了浪漫相遇也不会付出行动,从而无法进入下一个阶段。
二、接触
接触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线下的“搭讪”,另一种是线上的私聊。由于搭讪是两个人完整的碰撞,所以只有它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接触。在Tinder时代,线上私聊的接触意义已经被严重弱化了。
搭讪的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方面打招呼并做短暂寒暄,以向对方表示自己的存在;另一方面则是索要联系方式,以为进一步的联系提供现实基础。如果一个人一走过去开口就索要联系方式,这是很不礼貌的做法。这里,搭讪者需要已经掌握了一些社交技能,才能在这个环节中从容不迫。
社交场合是一个搭讪的理想场所,因为这里的人一般都准备好自己被搭讪的可能性了。 在图书馆这样的地方,虽然搭讪并不是什么禁忌或不得体的行为,但人们普遍不会想到自己会在这里被搭讪。
三、约会
大多数情况下是在接触与约会之间的某个时间,由接触方发出约会的邀约。少部分情况下,在接触的同时就已经发出约会的邀约。尽管对方给了联系方式,但邀约仍有可能被拒绝或放鸽子。
在顺利的情况下,约会可能会进行多次。在一些情况下,约会只有一次,并且双方不再发展关系。约会的本质是评估对方是否适合作为未来亲密关系的伴侣,而这种评估是潜在进行的。与约会相比,相亲则带有更高的目的性。
既然能够进行多次约会,那么双方必然都是对对方具有某种好感的,只是这种好感未必能发展为浪漫兴趣。这意味着双方需要更多时间的接触,才看看这种好感能不能发展为浪漫之爱。
四、追求或暧昧
在多次约会后,如果只有一方产生了浪漫之爱,便可以进入追求的阶段。如果双方都产生了浪漫之爱,便可以进入暧昧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开始进入专偶制的范畴。亦即此时,追求者或暧昧者出于道德原因,不能同时追求他人或与他人暧昧。当然被追求者不受此限。
在追求的阶段,由于一方还没有产生浪漫之爱,那么追求者便通过求爱的方式来以更大的力度来寻求这种可能性。如果成功的话,便进入下一个阶段。而暧昧阶段必然会进入下一个阶段。
五、确立
确立是一个十分短暂的阶段。这以一方正式提出表白,即互相确认对方为自己的浪漫伴侣的请求。如果能够完整走下前四个阶段,那么确立则是必然会成功的。
确立是浪漫爱情形成过程的终点,但不是浪漫爱情的终点。浪漫爱情的维护是另一个宏大的问题。